县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单位之一,行政地位与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行政隶属于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或由省、自治区直管。地级市管辖的县撤县设市后,在法律上被称为省辖市。从全国范围来看,县级市由省政府直管,地级市政府只是代管。随着城市化、城镇化的进行,“撤县设市”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出现。直到1997年时,国务院“关闸门”。此后的将近20年间,只有少数县成功改市,而且这些县主要集中在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严控撤县建市设区。中国共有395个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