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首府银川,是中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位于中国西北内陆地区,东邻陕西,西、北接内蒙古,南连甘肃,介于北纬35°14′-39°23... 宁夏
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报考条件和知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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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实施办法通知

  随着国家对造价行业改革步伐的加快,造价员早已取消,此外造价师也划分成了一级和二级,造价行业将更加专业。不少地区也发布改革后的考试实施办法,下面来看宁夏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实施办法通知。

宁夏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实施办法通知

  为完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人才结构,提升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规范我区二级造价工程师应试、注册和执业管理,根据四部委《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将于5月16日正式施行。

  2016年国务院取消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以来,工程造价专业人才结构亟待调整构建,自四部委联合印发文件,将造价工程师调整为“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两个等级,并提出由各省组织实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工作要求。

  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下,自治区造价站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通过征询调研、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完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

  《考试实施办法》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四个类别列入考试范围,规定了考生应试资格、免考条件等内容,并分别从组织、考务、注册、管理等方面细化了住建、交通、水利、人社各部门职责,措施具体,程序得当,为扎实做好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考试办法》的发布,将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分层级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引导人才培养适应工程造价改革方向及发展趋势,为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培养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工程造价专业人才队伍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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