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 #移民美国之后如何在美国工作?#】美国移民之后如何在当地找工作成了新移民面临的一大问题。那么移民美国之后,在美国怎样才能找到工作呢?找工作的诀窍是什么呢?以下是由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1.移民美国之后如何在美国工作?

  一、了解美国非移民工作签证选项

  美国政府只授权某些优先类别的劳工非移民工作签证,最有可能的签证包括下列几类:

  H-1B,主要发放给美国公司雇佣的获得本科以上学历、有专业技能的外国籍员工,期限为三年,之后可以再续签三年;

  H-1C,发放给愿意在美国卫生专业人员供不应求的注册护士;

  H-2A,临时农业工人将填补美国农业部已承认面临劳动力供应短缺的职位;

  H-2B,发放给愿意在美国从事临时性/季节性的技术性及非技术性工作者,前提是美国本地缺乏合格可用的美国工人;

  O-1,发放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非凡能力的人。

  二、甄选有需要的雇主

  即使美国有些地方的失业率很高,但也总有一些雇主找不到他们需要的工作人员。通过广告和招聘网站查看招聘大量员工的公司或已经发布相同工作数月的公司。那些雇主可能会因找不到人感到绝望,因而更愿意通过移民程序来满足他们的用人需求。

  三、寻找有雇佣外籍工人经验的雇主

  有雇佣外籍工人经验的雇主比没什么经验的雇主更有可能提供工作offer给你,因为办理工作签证的过程还是比较复杂的。一些大公司甚至有专门的部门和内部律师致力于引进外国工人。有过成功经验的小雇主,可能也会有兴趣让外国工人满足他们的需求。

  四、扩展社交网络

  询问你认识的每个人,也包括在线社交网络,看他们是否知道任何被美国公司聘用的人。然后联系那些人询问他们是如何找到工作的,以及他们是否知道和能否帮你打听哪些地方有空缺职位。

  五、联系雇主

  一旦确定可能愿意雇佣外国工人的雇主,务必尽快与他们联系。即使没有张贴职位空缺,也可以发送自己的简历和介绍信。

  现如今美国移民政策越来越严格,通过这种工作签证赴美的方式,后期也可以积极寻求转换绿卡的途径。普通人去美国工作基本遵循以上几条准则就可,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简历编辑很重要,务必遵照美国简历的编辑风格,尽可能展示自己的技术和才能。

2.美国绿卡指南

  什么是绿卡?

  绿卡可以使非美国公民在美国获得永久居留权。美国以外的许多人都想要绿卡,因为它可以使他们在美国的任何地方(合法)生活和工作(合法),并在三到五年后有资格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每年,美国政府都会发行超过一百万张绿卡。大部分给了美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当前的绿卡持有人,其次是其他国家的工人,他们是第二大接收者在美国谋求就业的人。

  基于家庭的绿卡

  美国公民的近亲和目前的绿卡持有人可以申请自己的家庭绿卡。合格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以及配偶的子女和子女,成年子女和兄弟姐妹)。

  此类别中还包括寡妇和id夫,他们在美国去世时已与美国公民结婚。就像在世美国公民的配偶和目前申请结婚绿卡的绿卡持有人一样,寡妇和w夫必须证明自己的婚姻是真实的,才能获得绿卡。

  许多大家庭成员(堂兄,姑姑和叔叔以及祖父母)没有资格。只有当他们也有一位近亲是美国公民或当前绿卡持有人(或有资格获得以下其他绿卡之一)时,他们才可以申请绿卡。

  就业为基础的绿卡

  在基于就业的绿卡类别中,多个子类别的工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在某些情况下,其配偶和子女也可能有资格获得绿卡。

  优先工作人员(EB-1)、具有高级学位和卓越能力的专业人员(EB-2)、医师(EB-2特别豁免)、技术工人,非技术工人和专业工人(EB-3)特种工人(EB-4)、投资者(EB-5)。

  通过持续的国内或国际赞誉证明了非凡的能力。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表示,您的成就必须通过广泛的文件在您的领域中得到认可。卓越能力是指您所在领域的“专业水平大大高于通常遇到的水平”。

  人道主义绿卡

  对于难民和被迫者

  因种族,宗教,国籍,政治见解或特定社会群体的身份而在自己的祖国遭受伤害或遭受伤害的人们可以通过从国外申请签证来寻求在美国的保护((来自难民)或美国境内(以身为庇护者身份)。

  自从获得难民身份或庇护以来,他们在美国生活了至少一年后,便可以申请绿卡。难民和被征者的子女和配偶(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也可以根据这些计划在美国寻求保护,并最终申请绿卡。

  对于人口贩运受害者

  合法或非法(即“无证件”)在美国居住的人口贩运受害者可以申请T签证,以在美国居留最多四年。但是,作为T签证的条件,他们必须帮助调查和起诉人口贩运肇事者(除非受害者未满18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无需为此努力提供帮助)。

  要获得绿卡的资格,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实际居住以下期间之一,以较短者为准:

  自获得T签证以来的三年

  调查或起诉人口贩运的期限

  他们还必须满足其他资格要求。例如,从获得T签证到获得绿卡批准,这表明其具有“良好的品格”(意味着他们没有犯下某些罪行,例如欺诈,谋杀)。再例如,他们必须向美国政府证明,如果要求他们离开美国,他们将遭受包括严重伤害在内的极端困难。

  长期居住的绿卡

  自1972年1月1日以来合法或非法(意味着您是“无证件”)实际居住在美国的个人,可以通过称为“注册”的特殊程序申请绿卡。

  要通过注册表获得绿卡资格,个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他们于1972年1月1日之前进入美国,需要提供I-94旅行记录(正式称为“I-94表格到达/离开记录”)来证明。

  自到达以来,他们还没有离开美国。

  他们具有“良好的品格”,这意味着他们没有犯过某些类型的犯罪,例如欺诈,谋杀(请参阅“良好品格”的更多信息)。

  他们有资格通过入籍获得美国国籍。

  他们没有犯下使他们“被驱逐”的罪行(可以被遣送回自己的祖国)。此类违规行为的例子包括吸毒,走私和婚姻欺诈(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结婚以获得基于婚姻的绿卡)。

  他们没有犯过使他们“不可接受”的罪行(这意味着他们无法获得绿卡)。此类违法行为的例子包括非法进入美国并持过期签证在美国停留六个月以上。

  其他绿卡

  除了上面讨论的绿卡,美国政府还发行了许多其他类型的绿卡。其中一些包括为“特殊移民”提供的绿卡,其中包括以某些身份服务于美国政府的媒体专业人员,宗教工作者,阿富汗和伊拉克国民,以及在国际组织中服务过的其他类型的工人。其他还包括古巴公民和在加拿大出生的美洲印第安人的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