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Beijing),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中国历... 北京

北京2023年度通信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8日-13日

京人考发〔2023〕23 号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3 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6〕41 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 2012 年北京地区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8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 2023 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3〕7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23 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设置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以下简称初、中级水平考试),各级别均设置《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 个科目。初级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方向)、传输与接入(无线方向)、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 6 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报其一。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初级水平考试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中级水平考试

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 2 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四)报名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和直尺。

(三)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 考 人 员 须 登 录 北 京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1.报名流程

上传材料包括:

(1)学历和学位证书;

(2)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上传能证明其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上述证件、证书或证明均须上传其原件的清晰图片。

2.2022 年因疫情取消本项考试,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2022 年已在北京地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若本次报考级别不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即可。

3.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4.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二)准考证打印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 年10 月10 日至10月14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各级别考试成绩均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二)考生可于2023 年 11 月下旬起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s://www.tx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三)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2〕375 号)规定,初级和中级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 号 、 参 加 考 试 年 度 及 考 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https://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3 年7 月26 日

原文:

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2023zc/202308/P02023080350192193768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