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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是高考录取之前的一个项目,是考生进入大学的一个必经项目,关系到广大学子的命运。高考志愿表中,在院校、专业的下面设置一个“专业服从调剂与否”栏目,究竟填报“服从”还是“不服从... 志愿填报
大学本科是高等学历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修业年限大多数专业为四年,少数专业为五年(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视情况而定)。本科学历主要... 本科

  2023广东本科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5日-31日。征集志愿从公布填报时间、公布院校名单到征集志愿结果公布的时间都很短,因而对于需要征集志愿的同学,一定要及时关注广东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消息,以免错过。

  2023广东本科批征集志愿几号填报

  2023广东本科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25日-31日。

  征集志愿设置

  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建档立卡批征集志愿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建档立卡考生可同时报考普通批符合报考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

  征集志愿程序和填报志愿方式

  (一)查询是否被录取。考生可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询普通专升本录取结果。

  (二)登录“报名系统”。经查实未被录取且普通专升本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25日18:00-5月27日10:00开放“报名系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并确认征集志愿。5月27日10:00-12:00期间,仅限已填报征集志愿但未确认的考生确认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三)填报志愿方式。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方式。考生凭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按本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院校、院校专业组、专业计划详细情况及要求详见附件。

  1、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阅网上填报系统中公布的征集志愿院校、院校专业组及专业计划、办学地点等相关信息,并认真仔细阅读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简章,以便准确填报。

  2、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的三科总分中的考试科目须与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要求的科目一致。

  3、填报志愿时,系统提示有体检要求的专业,请考生务必仔细查阅招生院校招生简章,确认符合体检要求后方可填报。录取时,由于不符合体检要求被院校退档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系统提示不符合前置专业要求的,将无法提交志愿,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生院校联系。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及专业条件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修改正确后,考生可保存所填报的志愿,并进行查看、修改等操作。

  4、考生填报完志愿不再更改并成功保存志愿后,需点击“确认志愿”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普通专升本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后进行网上志愿确认。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5月27日10:00-12: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

  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最多可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5、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数据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征集志愿填报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完成。考生须管好自身密码,以防他人冒名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和程序

  (一)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时间。5月27日,省招生办公室投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29日录取结束。5月27-29日组织院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确认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

  (二)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程序。征集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单位。

  1、投档录取原则:省招生办公室依据本文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有关院校缺额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2、投档志愿顺序: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三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