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简称“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沙,界于北纬24°38′~30°08′,东经108°47′~114°15′之间,东临江西,西接重庆、贵州,南毗广东、广西,北连... 湖南省

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内各电信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3〕7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4日  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10月14日  14:00-17:00

《通信专业实务》

1.《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为客观题,报考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2.《通信专业实务》为主观题,报考人应考时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作答。

(二)考试专业设置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设置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方向、无线方向)、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即报考人)可结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报考人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

1.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3.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18〕74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于2023年8月7日-8月31日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txks.org.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报考人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要求格式为JPG,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上传手写签字并按手印的《考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1)、身份证扫描件和“学信网”下载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四、考试收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02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函〔2013〕84号)的文件规定,核定考试费标准每科70元,两科共140元。

网上报名成功后可选取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缴费:

1.银行转账直接汇缴至以下非税账户:

户 名: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4300176506105868888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新姚路支行

转账时务必备注报考人姓名及报考专业。汇款后请将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于9月5日前发至QQ邮箱:645263786@qq.com(便于银行对账及时开具票据)。报考人可于考后提供银行转账的回单原件,换取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具的非税缴款书。

2.现场缴费:前往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大楼(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0号)现场银联卡刷卡缴费,并领取非税缴款书。

如需开具单位名称的票据,请通过现场缴费方式完成缴费。缴费截止日期9月1日。

(二)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于10月9日-13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要求进入考点,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成绩公布及考后资格审查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有关部门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报考人可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查询成绩。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三)考后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请两科成绩均合格的报考人按照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s://hunca.miit.gov.cn/zwgk/tzgg/index.html)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有关要求说明见附件2。

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六、监督监管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证书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hunca.miit.gov.cn/)发布证书领取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31-82338665(省通信专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二)考试用书征订。通信专业水平考试教材可使用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相关书籍,报考人可根据情况在“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book)自行自愿订购。

(三)为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现场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涉考信息。

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试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共同支持配合完成今年度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

附件:1.考生报考承诺书.docx

2.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docx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3日

原文:

https://hunca.miit.gov.cn/zwgk/tzgg/art/2023/art_a67468bc433248fb9492400bb6bde5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