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暂行办法》

贵港市民政局网站发布《贵港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暂行办法》,明确对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元、2000元、5000元的专业水平提升奖励,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