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简称“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杭州市,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国东南沿海,浙江界于东经118°01'~123°10',北纬2... 浙江

浙江人事考试网;2023年通信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浙考发〔2023〕20 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精神,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2023 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3〕7 号)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3 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10 月 14 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7:00 通信专业实务(初、中级)其中,中级考试《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 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任选其一。

考点设在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1.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2.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 2 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以上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计(全日制教育实习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3.考试咨询电话:

(1)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内容,可致电:0571-88925843;

(2)与报考流程和报考系统有关的内容,可致电: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5085。

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考试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级别、类别的考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的职业水平证书。特别提醒,已取得的证书(成绩合格证明),证书上的任何信息无法再修改,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本人照片。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或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下同)。

(二)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且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直接进行网上公示。除个别有情况反映外,无需到考后现场进行报考资格核查(以下简称“考后核查”)。

(三)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撤回承诺”的,下同)、学历等证书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证书制发、评审等各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成绩,以及所取得的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

(一)报考人员于 8 月 8 日至17 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链接,或直接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按规定流程填报和选择相关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本人电子证件照、签署承诺书、打印“报名表”后,直接网上交费。

(二)不适合告知承诺的考生,除打印“报名表”外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供考生在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考后核查,请考生妥善保存。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样稿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右上角搜索打印(需作适当修改)。

六、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交费前,可取消信息“确认”,进行自行修改。在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二)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应认真核对。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和相关证件、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异地报考,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三)报名人员代他人报名的,网上交费时须对应报考人员交费,若给多人报名的可用同一账户逐一进行网上交费(注意要避免错交费或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10 月9 日至13 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特别提醒:若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能修改和参加考试;“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为客观题,用2B 铅笔在答题卡对应的位置填涂作答;《通信专业实务》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答题卡(纸)上的准考证号信息点需用2B 铅笔填涂。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时器(无收发、存储和拍摄功能)、口罩。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 7 不可),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计算器等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纸),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纸)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或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本人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纸)不得更换。

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提醒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

十、考试用书征订

考试用书及大纲,可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征订。

十一、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通信学会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通信学会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三)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制发。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纸质证书)。在人社部下发纸质证书后,相关考生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十二、有关要求

人事考试机构和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考务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2023 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2023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3 年7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