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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宁波江北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注意事项的公告[报名时间5月10日前]

从宁波江北区人民政府获悉,2023年浙江宁波江北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注意事项的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5月10日前,具体详情如下:   各医疗卫生单位、辖区企事业、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宁波市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如下:请认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执行,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于2023年4月20日起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并于2023年5月9日至5月11日备齐下列所需材料到江北区卫生健康局(庄桥街道深悦商业广场7幢432号703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候。

  每位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并按此顺序叠放:

  1、《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请填上电话号码);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底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查询到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报至报名点进行审核。破格人员所需的破格材料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单位名称填写要规范且与单位公章相一致,私人诊所必须写所在的区。网报照片必须按照报名要求制作上传,为白底证件照。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7日

  原文标题:关于发布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注意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jb.gov.cn/art/2023/4/17/art_1229105199_58944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