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简称“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西宁。位于中国西北内陆,青海界于北纬31°36′-39°19′,东经89°35′-103°04′之间,北部和东部同甘肃相接,西北... 青海
教师,以教育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根据学校设施条件和个人职称专业,安排学生入座、发放学习资料、备课授课、批改作... 教师

2023年青海果洛州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报名时间3月30日起]

从果洛教育公众号获悉,2023年青海果洛州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做好2023年果洛州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满足下列认定范围之一,身体健康且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认定范围

  1.果洛州户籍人员(户籍所在地);

  2.持有果洛州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居住地);

  3.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

  4.持我省签发的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我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5.驻我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人员

  1.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以下简称国考合格人员)。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2016年之前(不含2016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2016年之前师范类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2016年之前师范类毕业生可免试认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再次申请其他学段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4.达到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认定机构

  (一)果洛州教育局负责受理在本州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

  (二)各县教育局负责受理在本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申报

  凡在我州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教师资格认定”板块,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3月30日9:00至4月13日17:00。

  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6月6日9:00至6月19日17:00。

  2023年下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9:00至9月25日17:00。

  具体申请流程: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按以上时间要求,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2.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其中:国考合格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本人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学段学科一致;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本人持有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的学段学科一致,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之前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在网上申报界面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书》。

  4.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填写的登录密码及报名号,以上资料是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方式请参考各县教育局网上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要求。

  特别注意: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务必在2023年3月31日09:00至4月23日18:00到果洛州教育局人事科(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甘德路38号)进行现场确认;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请注意查看果洛州各县现场确认时间(后附各县联系电话)。

  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系统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信息经过系统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一致,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照片背面写明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的任教学段学科)。

  6.提交属于认定范围中的对应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在我州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4)驻我州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州部队。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体检

  现场确认通过后,申请人根据州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统一参加体检,具体事宜请关注各市(县)相关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师范生招生体检标准。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认定:各认定机构于5月16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6月2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优先保障参加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人员认定取证)。

  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认定:各认定机构于7月10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7月25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

  2023年下半年认定:各认定机构于10月30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11月16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市(县)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果洛州各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果洛州教育局张金元(老师)13909759068

  玛沁县教育局桑明德(老师)15609756699

  班玛县教育局更增(老师)18997453158

  甘德县教育局李燕(老师)18897256600

  达日县教育局英措(老师)18997457606

  久治县教育局尕藏才旦(老师)17709755565

  玛多县教育局德吉措(老师)13309752100

  附件:体格检查表

  原文标题:果洛州教育局关于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S99RTDBkm7YQ7mqcMtg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