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其中“基础知识”与“相关专业知识”科目内科学及其各亚专业考核内容一样,“专业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科目各亚专业考核内容为本亚专业考试大纲所要求掌握的内容。
内科主治医师考试范围:
适用人员范围:
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内科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专业设置:
内科学考试专业设置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呼吸内科学、消化内科学、肾内科学、神经内科学、内分泌学、血液病学、结核病学、传染病学、风湿与临床免疫学、职业病学共12个专业。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共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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