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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学位论文答辩报名及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论文答辩报名及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各教学点及社会考生: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6〕3号)的文件精神和《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论文答辩及学士学位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生可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会及时通知您2021年广东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等重要节点!

一、答辩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

(二)毕业时间:1.2019年12月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通过时间为2020年);

2.2020年6月本科毕业生

3.2020年9月本科毕业生

(三)课程成绩: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免考及论文成绩除外),论文成绩中等及以上。

(四)外语水平:通过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

二、答辩时间安排

(一)2020年11月17日前:教学点的学生登录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附件1,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系统);

社会考生直接发送电子版的《学位论文答辩报名汇总表》至邮箱1517028985@qq.com。

(二)2020年11月18日前:教学点完成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学生报名信息审核,并报送盖有公章的纸质版《学位论文答辩报名汇总表》(附件2)。

(三)2020年11月20日前:公布答辩报名名单。

(四)2020年11月25日前:公布学位论文答辩具体安排。

(五)2020年11月28日(暂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六)2020年12月1日(暂定):公布学位论文答辩结果。

三、学士学位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材料报送时间:11月20日前。

(二)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学位论文答辩报名及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注:各教学点负责老师应统一收集学位申请人的材料,按表格顺序整理夹好每位学生的学位材料,并逐个审核学位材料是否完整、正确,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社会考生则自行按上述顺序整理纸质材料及时提交。

四、注意事项

(一)以下情况无法在系统进行答辩报名申请,请按线下报名流程进行报名申请:

1.已报名参加2020年11月学位外语考试,且其它方面均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待学位外语成绩公布后,考生需向我院提供成绩查询结果截图。学位外语成绩不合格者,将停止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2.2017年之前撰写论文的本科毕业生。

(二)凡2020年9月成功申请毕业但暂未领取到毕业证书的自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进行报名申请。纸质材料中的“毕业证书”可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毕业生登记表”用“广东省自学考试成绩单”(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加盖公章)代替。待领取本科毕业材料后再补交。

(三)2018年之前已答辩的考生须重新报名进行答辩。

(四)若报名时发现学费欠缴,请及时补缴,否则无法进行报名申请。

(五)逾期不报名或未提交完整资料者,责任自负。

五、联系咨询

财务咨询电话:庄老师/许老师 020-84096867

教务咨询电话:谢老师 020-84096851,邮箱:1517028985@qq.com

地址: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第二综合楼601)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答辩报名及学位申请操作流程.doc

2: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3:学位论文答辩报名汇总表.xls

4: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xls

5:学位资格审批表.doc

6:自考学位资料提交注意事项.docx

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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