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它们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四条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446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学校地址:

山东省曲阜市璟宣西路57号

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80号

第三章组织

第八条曲阜师范大学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九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设在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emsp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1年度招生规模编制本年度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考排名、艺术体育专业成绩、专业志愿和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确定是否录取和录取专业。

一、一般专业录取规则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录取规则按原籍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修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修科目。

成绩相同的考生,籍贯规定排名原则的,从其规定;未规定排名确定原则的,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最高分、首选科目单科最高分、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由高到低录取。

2.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入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确定。当考生的投档成绩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成绩相同的考生,籍贯规定排名原则的,从其规定;未规定排名确定原则的,文史类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进行排名。工科专业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进行排名,分数高者排名第一。当所有结果相同时,将根据考生的高中水平测试结果和其他因素选择考生。

二、艺术、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山东省:根据晋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根据高考先进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分数线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高分者。高考文化分数线与专业统考相同时,按照生源省市制定的高考分数线排序原则排序;如果学生来自的省市没有规定文化成绩排名的原则,艺术类文综的排名根据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确定,艺术类综合的排名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

2.书法专业

山东省:根据晋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分高的。

其他省份:根据高考先进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分数线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高分者。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制定的高考成绩排序原则排序;如果学生来自的省市没有规定文化成绩排名的原则,艺术类文综的排名根据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确定,艺术类综合的排名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

3.美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山东省:根据晋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分高的。

其他省份:按高级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制定的高考成绩排序原则排序;如果学生来自的省市没有规定文化成绩排名的原则,艺术类文综的排名根据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确定,艺术类综合的排名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

入档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按照“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普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制定的高考成绩排序原则排序;如果学生来自的省市没有规定文化成绩排名的原则,艺术类文综的排名根据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确定,艺术类综合的排名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

5.航空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使用山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联考成绩,按高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确定名次。

6.体育与休闲运动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先进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分高的。

7.山东省提前批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

进入档案的考生按山东省有关文件录取。

第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俄语、日语。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一条落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备案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根据录取学生的专业类别,一年级不分专业,实行普通教育和基础教育。第一学年结束,按有关规定在专业内分配专业,按分配的专业毕业。

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事宜以上级文件、学校相关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六章 emsp收费、退款标准和补贴政策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和相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五条学生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形式资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包括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是曲阜师范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学校保留对以曲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联系信息

电话:0537-7033666 4458658 emsp;

监督电话:0537-4455668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璟宣西路57号

邮政编码:273165

地址:http://zsb.qfnu.edu.cn/

邮件:qfnuzsb@163.com。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曲阜师范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