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人才发展和学生专业的培养并不冲突,更重要的是两者还非常契合,让我们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在专业上有更好的去处。这样我们学校的学生在以后的发展中可以有更好的工作和前途,保证我们学校的学生有更好的成长和发展,为他们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样才能达到招生企业的标准,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
注册计划:
本应在应届毕业生初中的招生:学生(3-3个直班和3-2个五年制大专班)只在应届毕业生初中报名。
准入规则:
1.学院按照“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美进行综合测评和综合评价,择优选择“录取人选”。
2.外语不限。入学后,英语将作为普通外语进行学习。
3.录取没有性别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分和减分要求:符合国家和其他省(市、自治区)加分和减分要求,进入我院和分校的考生按加分或减分后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最好的考生。
6.录取顺序:按照学生出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并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的办法。采取“顺序志愿申报”时,按志愿优先顺序选择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在申请“平行志愿申报”时,将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选择考生。
7.考生进入档案的专业安排: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分数差异。对进入档案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如果第一志愿已满,如果他们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未满,就分配到该专业,以此类推。当考生志愿达不到要求时,服从专业调剂,由高分转入低分辅修;不服从专业调剂,就要被退回去。
新生录取通知书:
1.大一以初中生综合成绩为标准,学生自愿录取。
2.社会青年于8月15日至8月30日在学校招生办报名。3.毕业考试合格后,颁发职业省二级城市毕业证书,由教育部教育司审核印制。技术等级考试合格者,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可以由学校安置办推荐,也可以参加专业对口大学的入学考试,进入深造。
4.自8月15日起,报名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来学校缴纳报名费。根据报名声明,每个专业都是满了就停。
就业保障:学校设有专门的安置机构——毕业生安置办公室,遵循“双向选择、推荐安置、定期回访”的安置原则。每年六月,
费用:国立公立学校,中专前三年免学费。住宿费在150元/学期,中介费在350元/学期。专业、联办按照联办收费标准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