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逢李龟年》的意思是当年在岐王的府里常常看见您,在崔九的家里也多次听到您的歌声。现在正是江南风景无限的时节,在这暮春季节里,再次遇到了您。《江南逢李龟年》是唐代大诗人杜甫的作品。作者感伤世态炎凉,抚今思昔,表达了时世凋零丧乱与人生凄凉飘零之感。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代宗大历五年,当时杜甫在潭州(今湖南长沙)。杜甫少年时才华卓著,常出入于岐王李隆范和中书监崔涤的门庭,得以欣赏宫廷歌唱家李龟年的歌唱艺术。安史之乱后,杜甫漂泊到江南一带。

  大历四年三月杜甫离开岳阳到潭州,居留到第二年春天,和流落江、潭的李龟年重逢,回忆起在岐王和崔九的府邸频繁相见和听歌的情景,感慨万千,于是写下这首诗。

  《云溪友议》载:“明皇帝幸岷山,百官皆窜辱,积尸满中原,士族随车驾也。伶官:张野狐觱栗、雷海青琵琶、李龟年唱歌、公孙大娘舞剑……唯李龟年奔泊江潭,杜甫以诗赠之曰:‘岐王宅里寻常见……落花时节又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