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时,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一级建筑师证书和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的人员可免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一级消防工程师具体免考条件如下:

免考条件

  • 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 温馨提示:申请免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的人员,需要在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便证明自己符合免考条件。同时,申请免考科目的人员(级别为免1科)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