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报考时,取得部分造价领域的资格证书或进行增项报考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两个基础科目。

免考条件

1. 免二科: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2. 增报专业: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务必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同时,免考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拿到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