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简称“沪”或“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地处东经120°52... 上海市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世界上许多国家对教师的资格标准都有严格的规定,不少国家建立了教师许可证制... 教师资格

上海市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是教师资格证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知识。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1. 笔试科目

  • 幼儿园: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
  • 小学: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中学: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中职文化课: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中职专业课: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2. 面试科目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是面试的重点,中职专业课与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由试点省自行组织。面试科目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教师资格证笔试每个科目的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通过。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证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

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涵盖了不同领域的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要求,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系统学习相关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教学实践能力,以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