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 公共营养师

公共营养师证补贴政策详解

公共营养师证补贴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持有公共营养师证书的人员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贴。具体补贴条件和标准如下:

公共营养师补贴条件:

  •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公共营养师补贴标准:

  • 三级(高级):2000元/人

  • 四级(中级):1500元/人

不同工种、同一级别,较多一年可以补贴3次。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规定为准。

如果您持有公共营养师证书,可以根据上述条件申请补贴,确保符合要求并及时办理申领手续,以获得相应的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