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简称“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沙,界于北纬24°38′~30°08′,东经108°47′~114°15′之间,东临江西,西接重庆、贵州,南毗广东、广西,北连... 湖南
考试是一种严格的知识水平鉴定方法。通过考试可以检查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其知识储备。对于不同的考试,为了保证结果的公正、公平,考场必须要求有很强的纪律约束,并且专门设有主考、监考等监督考... 考试

2024年湖南湘西州吉首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0人)

【#招警考试# #2024年湖南湘西州吉首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0人)#】从吉首警事了解到,2024年湖南湘西州吉首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相关事宜详情如下: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2021年1月1日实施)和湘公发【2021】15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加强我市社会治安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缓解基层警力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组织领导

  由市公安局组织进行本次招聘,成立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辅警管理服务中心。

  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品质、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等程序进行。

  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信息,通过吉首新闻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招聘特警辅警40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1、男性30名,身高170cm以上,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女性10名,身高165cm以上,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2、要求24小时值班备勤(两人一间的集中备勤室、包食宿)。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17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7日之后出生),有B1及以上驾驶执照、厨师证和退伍军人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

  3、同等条件下,优先退役军人。在部队参加过各类枪械射击比武以及各类特战专业、侦察专业、突击专业、各类教练员、班组战术获得部队荣誉证书的,会索降、冲锋舟使用、特种车辆驾驶、救援技能、无人机操作的优先录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文身、驼背,无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肝炎、精神病、癫痫等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②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③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④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⑥从我局自行离职未满3年的;

  ⑦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下午5时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吉首市公安局办公楼刑侦接待室(文心路58号)

  3.报名要求:

  ①.提供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官(士兵)证、驾驶证复印件各两张。(需携带原件);

  ②.提供《个人信用征信报告》1份;

  ③.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两寸照2张;

  ④.本人及父母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

  ⑤.填写并提交吉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附后)。

  (二)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上午9时,地点另行通知,内容为跑步(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仰卧起坐(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所有考试环节,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9:00—10:30,地点设在市公安局7楼会议室,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 ,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上午9时开始,地点设在市公安局6楼会议室。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行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入围体检。如同一岗位拟入围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采取面试复试的方式进行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中的所有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市公安局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应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试用合格人员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工作待遇

  1、试用期转正后,每年资收入5万至9万,工资收入具体组成:

  ①.基本工资,含基础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等;

  ②.工作补贴,含岗位工资、勤务工资、技能工资、年度奖励等;

  ③.服装保障,首次配发5千至1万元,之后每年固定配发3000元以上。

  2、每月调休8天,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休。

  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诚信参考,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入围体检、考察的人员,请随时保持手机畅通,等候通知,逾期未参加视为缺考。

  3.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4.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首警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吉首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并明确作出可否聘用的结论。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二年。聘用人员实行进退考核机制,合同期内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5.合同期满,通过考核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续签劳动合同。

  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决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特别应注意招聘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二)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公示公告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公告或填错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招聘某环节,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电话:0743-8781740。

  本公告由吉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吉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