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Shandong),简称鲁,别称齐鲁,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济南,是中国华东地区的一个沿海省份,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北纬34°22.9′-38°24.01′,东经114°... 山东

2024年山东潍坊潍城区教育系统优才计划选调面试及资格复审公告

【#选调生考试# #2024年山东潍坊潍城区教育系统优才计划选调面试及资格复审公告#】从灯塔-潍坊党建在线了解到,2024年山东潍坊潍城区教育系统优才计划选调面试时间:1月20日,相关事宜详情如下:

  根据《2024年潍坊市教育系统“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选调公告》及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潍城区教育系统“优才计划”选调面试及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

  1月20日上午:

  A3-1教育类语文教师 A3-2教育类语文教师

  B3-1教育类语文教师 B3-2教育类语文教师

  A3-16教育类生物教师 A3-20教育类历史教师

  B3-19教育类历史教师 B3-20教育类历史教师

  A3-17教育类地理教师 B3-17教育类地理教师

  A3-11教育类体育教师 A3-12教育类体育教师

  B3-11教育类体育教师 B3-4教育类数学教师

  A3-5教育类英语教师 A3-6教育类英语教师

  B3-6教育类英语教师

  要求:考生6:45报到,7:00现场抽签,7:30按顺序依次备课,7:30未到视为放弃面试资格;7:45开始面试。

  1月20日下午:

  A3-13教育类道法教师 A3-14教育类道法教师

  B3-13教育类道法教师 B3-14教育类道法教师

  A3-10教育类化学教师 B3-10教育类化学教师

  A3-15教育类生物教师 B3-16教育类生物教师

  B3-15教育类生物教师 A3-18教育类地理教师

  B3-18教育类地理教师 B3-12教育类体育教师

  B3-21教育类音乐教师 B3-22教育类音乐教师

  B3-23教育类美术教师 B3-24教育类美术教师

  A3-7教育类物理教师 A3-8教育类物理教师

  B3-7教育类物理教师 B3-8教育类物理教师

  B3-25教育类计算机教师 B3-26教育类计算机教师

  要求:考生12:45报到,13:00现场抽签,13:30按顺序依次备课,13:30未到视为放弃面试资格;13:45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

  潍坊市潍城区南三里小学(潍城区胜利西街与三里庄路交汇处东南侧。)

  二、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为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潍城区选调职位考生。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内容:

  根据岗位从潍城区中学现行教材对应选取一节课。道德与法治为人教版,语文为人教版,数学为青岛版,英语为外研版,历史为人教版,地理为湘教版,物理为人教版,化学为人教版,生物为济南版,体育为人教版,计算机为泰山版,美术为人教版,音乐为湘艺版。

  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通过试讲形式,分学科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岗位适应能力、职业素养及潜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高分、一个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

  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在思考室准备15分钟,在面试室试讲8分钟。

  四、考试证件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书”一栏须本人手写姓名和日期)参加面试,缺一不可,凭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等)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书包、资料等非考试物品。已经携带的请在封闭区外妥善放置,以免丢失。

  1月3日上午9:00后,考生可登录“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2024年潍坊市优才计划选调专栏”,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在当天各类、各学科(专业)面试结束后,在考点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报考诚信书”一栏本人手写签名和日期),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考生,须提交公安机关发放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还未获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个人书》(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5.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个人书》(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证书,否则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6.中共党员须提供所在院系或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7.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者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培养高校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非在职、非定向、非委托培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含个人)分别按顺序装订。资格复审时需按以上顺序排序审核,复印件由选调单位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六、考试安全

  考生要注意出行安全,做好防寒措施,以良好的身心状态迎接本次考试。考试前和考试当天尽量早出行,合理安排路线,及时到达考点,为入场安检留出充足时间,避免因迟到而耽误考试。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抽签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就读高校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

  4.请考生准备好各项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或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5.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6.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2),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7.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逐人进行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的递补人员,取消笔试资格。

  8.递补人员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附件3,须注明考生身份证号,并由考生签字、按手印)原件、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到电话通知的地点代为办理。

  咨询电话:0536-8188708,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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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人书

  2.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3.现场资格复审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