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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大学兽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通知

【#博士入学考试# #江苏扬州大学兽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通知#】考博频道从扬州大学兽医学院了解到,江苏扬州大学兽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23〕50号)、《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23〕51号)文件精神及《扬州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兽医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

  兽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0906)

  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类别(0952)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三)申请者应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全日制(非在职)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

  (四)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

  (五)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5.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

  6.取得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科研成果。

  (六)申请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七)申请人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满足科研需求,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CET-4成绩≥425分,或雅思(IELTS)成绩≥6.0分,或托福(TOEFL)成绩≥80分;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SCI、SSCI或A&HCI等国际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

  4.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实践能力且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在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6日期间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及缴纳报名考试费。详情请见扬州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附件1)。

  (二)提交材料

  1.《扬州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

  2.《扬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

  3.《思想政治考察表》(需盖党委章)(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

  4.两封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

  5.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附件2);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其中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7.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审核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0.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11.《扬州大学兽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表(申请考核)》(附件3)。

  四、资格审核

  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学院申请基本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五、综合考核

  学院以学科(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生物信息学、兽医公共卫生学、实验动物学与比较医学)为单位组成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方案如下表所示。

  六、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

  七、材料提交要求

  网上报名期间,须按照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相应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学院审核后,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电子版材料

  1.《扬州大学兽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表(申请考核)》(附件3)及“材料清单”中所列各项材料(信息表为首页,其余各项材料按信息表中顺序排列),请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姓名+申请考核+学博/专博申请材料”命名。

  2.扬州大学兽医学院2024年博士报名汇总表(附件4),以“姓名+申请考核+学博/专博申请材料”命名。

  3.以上电子版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12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007238@yzu.edu.cn,邮件主题:姓名+申请考核+学博/专博申请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

  1.《扬州大学兽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表(申请考核)》(附件3)及“材料清单”中所列各项材料(信息表为首页,其余各项材料按信息表中顺序排列)

  2.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12月26日前通过顺丰快递或送至:江苏省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扬州大学兽医学院(29号楼S505室)陈莉老师收,电话0514-87991418,邮编225009。

  八、综合考核时间安排

  申请考核考生定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之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九、其他说明

  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综合考核资格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一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扬州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科目录

  附件2-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应届生提供)

  附件3-扬州大学兽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表(申请考核)

  附件4-扬州大学兽医学院2024年博士报名汇总表

  附件5-扬州大学兽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