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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成都金堂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招警考试# #2023年四川成都金堂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从成都人事考试网获悉,2023年四川成都金堂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15日,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招聘公告》,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金堂县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辖区群众、护航经济发展,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用人需求,金堂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30名辅警,限男性,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3年下半年金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含1987年12月11日至2005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_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piao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12月11日9时—12月15日12时。

  2.资格初审:2023年12月11日9时—12月15日17时。

  3.网上缴费:2023年12月11日9时—12月15日20时。

  4.准考证打印:2023年12月21日—12月22日。

  5.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选择本公告进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了解具体招聘需求,报考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考生须按照网络提示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考生上传照片后,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或与本人不符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考生根据提示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并提交。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考生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身高等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通过,考生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岗位招聘人数与成功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照报名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3年12月21日—12月22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在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跑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当天计算。

  3.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按职位在“成都金堂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2.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复审),参加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资格复审结果与面试成绩现场宣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4)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面试成绩,心理测评、资格复审结果将在“成都金堂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心理测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3.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由金堂县公安局组织。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金堂县公安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 “成都金堂公安” 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金堂公安局辅警薪酬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4920635(金堂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公告公示等内容,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 “成都金堂公安”微信公众号,且务必确保电话畅通。

  2.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心理测评合格、资格复审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招聘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金堂县公安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考生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金堂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28-84920664(金堂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查看附件

  附件1:《2023年下半年金堂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