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Beijing),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中国历... 北京

2024年北京昌平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通知[2023年12月6日-14日]

【#卫生资格考试# #2024年北京昌平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通知[2023年12月6日-14日]#】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获悉,2024年北京昌平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通知已公布,2023年12月6日-14日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详情如下:

  一、个人网上报名

  (一)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至14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凡在昌平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务必在本考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信息确认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三)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不包括违纪考生)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经系统核验确定所提交的基本信息与上一年度一致,系统会提示已进行自动确认,报名流程中的“报名确认”变成绿色√,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若报名流程中的“报名确认”变成灰色,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6日至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023年12月11日至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北京市昌平卫生学校审核大厅(昌平区东环南路138号)

  昌平考点所属延庆区医疗机构的考生在延庆区卫健委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一)《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只需要工作单位盖章、人档分离需要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联系方式栏需手工填写)

  (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以便考试管理机构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证书的真伪。报名参加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三)报考护理学类各专业考生提供执业护士注册证;

  (四)因工作岗位变动,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证明;

  (五)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中级临床医学专业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六)昌平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考生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考点审核;

  (七)民办、社办医疗机构考生须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真实性书(附件),

  (八)以上报名材料只接收原件,不接收复印件。

  四、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自行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自2024年4月1日-2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自己的准考证。

  六、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交接: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24年1月3日-9日,到审核地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及缴费工作。

  八、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资格考试,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示相关证明。

  九、昌平考点报名人员范围:在昌平区和延庆区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

  咨询电话:69709334

  北京考区昌平考点

  2023年12月4日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在北京地区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北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二)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职称考试:具备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

  (三)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师级职称考试: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四)参加护理专业师级职称考试:

  1.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

  (五)参加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中级职称考试:

  1.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限2011年及以前);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6.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参加公共卫生类别中级职称考试:

  1.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七)参加护理专业中级职称考试:

  1.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八)参加药学、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考试: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须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考试的必备条件。

  附件:2024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