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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博士入学考试#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考博频道从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了解到,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已发布。详情如下: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北林研招[2023]14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林学院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如简章中的个别内容与教育部新公布的政策有出入,则按教育部新文件执行。

  一、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资格审核、考核录取整个过程环节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评分公正、监督有效,坚决维护招生工作的公信力。

  2.质量核心。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全面衡量。着力加强对考生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的考核,同时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

  4.科学选拔。加强对申请资格、外语水平、专业理论的审查,充分发挥和严肃规范专家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担当,提高考核专家组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5.规范录取。考核过程按照事先发布的招生录取办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度严格执行,按照程序规范录取,强化监督。

  二、招生方式

  本次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直接攻博: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仅在我院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林学)下的二级学科内开展。

  (二)硕博连读:在本校在学的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中,选拔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的硕士生攻读博士生,提前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三)申请-审核: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院学科组织的考核环节,终根据考核情况择优录取。

  三、组织管理及要求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各学科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博导年度招生资格初审;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审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学科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学院命题、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遴选和培训学科考核小组的人员;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做好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审查考核结果;处理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做好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提升项目工作。

  (二)学科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含)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三人为博士生导师)。

  学科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及综合能力考查,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另设秘书一名,负责记录考核情况。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不能担任考核小组成员,不能参与命题、审核和面试等相关工作。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处分;

  3.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满足所报考学院及导师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各学院招生办法。

  (二)直接攻博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硕博连读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北京林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北林研发〔2023〕33号)的相关规定。

  (四)申请–审核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是应届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境外留学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2.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需达到学院的基本要求。

  3.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主要面向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展的需求,培养林业专业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以学校总体部署为准。

  4.申请-审核生的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需达到学校的基本要求,同时,学术水平需达到学院的基本要求。

  学术成果截止时间2020年7月1日~2023年12月15日,以下学术成果至少满足一项,所取得的学术成果需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同时取得招生学科的认可。

  (1)往届毕业生要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SCI/EI/CSCD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要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接收或发表被SCI/EI/CSCD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如仅有文章接收函需硕士导师在接收函原件上签字,并盖学院研究生管理公章写明“证明其导师身份属实”。(注:不论是发表或接收的文章,共同作者只认排序第一位);

  (2)以第一完成人获批国家发明专利、新品种或者标准等1项及以上,硕士导师需要在证明材料上签字,并盖学院研究生管理公章写明“证明其导师身份属实”。(注:如其硕士导师排名第一位,申请人排名可放宽至第二位)。

  五、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已被确定为拟录取的直博生、申请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的所有人员均须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博士生报名系统(http://bz.yzb.bjfu.edu.cn/)进行网上报名,要求报考前仔细阅读系统的报考须知,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报考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12月29日17:00。

  (三)报名费:200元/人,在博士生报名系统里扫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后缴纳。详见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材料要求

  (一)报名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登记表中的自述部分须由考生手写并签名);

  2.《北京林业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选拔表》(仅限硕博连读生填写提交);

  3.《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仅限申请-审核方式的考生填写提交);

  4.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在博士报名系统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手签,报考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人进行推荐,两份推荐信内容不得雷同);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要求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可在个人档案中复印,需加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申请硕博连读的一年级硕士生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后期补交硕士阶段成绩单);

  6.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仅申请—审核制考生提交);

  7.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仅本科毕业时间为2005年前的考生提交);

  8.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仅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提交);

  10.个人已发表学术论文(或录用)、获得或申请的发明专利、新品种授权以及获奖材料等能证明本人科研水平的相关支撑材料;

  11.博士研究计划等材料(申请-审核生及硕博连读生均需提交)(科研计划书要求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格式撰写,字数3000-5000字,具体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进展、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仅限少干专项计划考生提交);

  13.体检表(体检时间应在2023年11月后,二级甲等以上资质医院);

  14.硕士学位论文(只需往届生提供);

  1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1.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仅申请-审核生,硕博连读生不需上传)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材料清单中的5、6、10、11项,其中本科毕业时间为2005年前的还须上传第7项,境外学历获得者须上传第9项;

  (2)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上传5、8、10、11项;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按照以上各种类别考生要求上传材料外,还需上传第12项。

  2.提交纸质材料(所有考生)

  所有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目中的《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1)直博生:纸质材料直接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处(主楼213),具体咨询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处。

  (2)硕博连读生:需提交1、2、4、5、7、10、11、13和15。其中7、10、15提交复印件,其他材料均提交原件。

  (3)申请-审核生:需提交1、3、4、5、6、7、10、11、13、14和15。其中6、7、10、15提交复印件,其他材料均提交原件,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交6。

  注: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报名系统中《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提到的其他上交材料,境外院校学位获得者需提交9复印件。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在2023年12月29日17:30前报送材料至北京林业大学林业楼421办公室。若采用邮寄的方式,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林业楼421,邮编:100083,办公电话:010-62336354,联系人:刘老师。

  七、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核

  1.学院初审:申请人材料提交完毕后,由学院研究生招生主管院长和招生秘书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确定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后,提供给学科进行复审。

  2.学科复审:各学科考核小组对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申请人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或申请的发明专利、新品种授权、获奖材料、博士研究计划等能证明本人科研水平的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全面初审,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并结合招生导师的意见,确定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上报学院招生秘书。

  3.学院公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科上报的申请人名单进行讨论审核,确定终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通知考生前来参加考核。

  4.现场资格审核

  硕博连读生:2024年1月9日下午14:00—17:00(暂定)

  申请-审核生:2024年3-4月(暂定,将与学校外语笔试时间相近)

  地点:北京林业大学林业楼421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它报考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外语考试(所有考生)

  外语考试分为外语笔试考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录取资格。

  1.外语笔试

  申请-审核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录取资格。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3-4月,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具体考试安排通知。

  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参加学科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学科自行决定。考生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录取资格,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学科发布的相关通知。

  2.外语听力及口语

  由各学科组织,具体考核办法见《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林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学科考核

  1.通过前期材料审核以及公示合格的申请人具有参加学科考核资格,考核之前需要携带所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硕博连读生考核时间暂定为2024年1月9日—12日;申请-审核生考核时间暂定为2024年3-4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林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

  2.各学科考核办法见《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

  3.招生学科及招生方式

  (1)招生学科:森林培育(090702)、森林保护学(090703)、森林经理学(090704)、城市林业(0907Z2)、森林土壤学(0907Z3)、森林学(0907Z4)和智慧林业(0907Z6)。

  (2)招生方式:所有招生学科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和申请-审核生。

  (四)成绩评定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由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四部分组成,成绩打分均采用百分制。其中,外语水平成绩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笔试成绩与学科考核的听力口语成绩两部分组成,外语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三项成绩通过各学科组织的笔试环节和面试环节评定,在总成绩中的权重见《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和导师招生名额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外聘导师(专业目录中带※者)仅限招收1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3.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总数不超过本院录取总数的10%。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考核总成绩不及格者;②入学总成绩合格但无导师接收者;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政审不合格者;④体检不合格者;⑤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信息者;⑥英语水平考试未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

  (二)录取类别

  1.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专项计划)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2.对于报考“非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需提供书面确认函,一旦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人事档案转到学校。违反上述规定者,除取消其入学资格外,学校将以违反诚信公函正式告知考生所在单位,并取消其三年内报考我校博士生资格。

  (三)录取流程

  学院对各学科上报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考核材料进行复核与审查后,将考核成绩在网上公示一周,并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招生办统一公示拟录取结果。

  九、监督机制

  材料审核、学科考核及录取过程,应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公示期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提前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收集举报信息。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学校研招办举报电话:010-62336079/8380/8214,邮箱:yzb@bjfu.edu.cn

  学院举报电话:010-62336354,邮箱:lxyyanzhao@126.com

  十、其他

  1.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其他事宜按照《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和《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3.本实施方案由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

  附件2:2024年北京林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表

  附件3:2024年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

  附件4:专家推荐信

  附件5:调档函(报考期间无需提交)

  附件6:北京林业大学校医院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