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简称“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南京,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国大陆东部沿海,地跨北纬30°45'~35°08',东经116°... 江苏
教师,以教育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根据学校设施条件和个人职称专业,安排学生入座、发放学习资料、备课授课、批改作... 教师

2023年江苏南京溧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三次认定结果公告[11月27日领取]

【#教师资格考试# #2023年江苏南京溧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三次认定结果公告[11月27日领取]#】从溧水教育信息网获悉,2023年江苏南京溧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三次认定结果公告已公布,11月27日领取,具体详情如下:

  经南京市溧水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67位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同意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67人,其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9人、小学教师资格42人、幼儿园教师资格16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本次证书发放采取现场领取方式。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凭本人序号、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证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8楼808室(溧水区中山西路12号)。

  领证须知:

  一、已被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按照规定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须提供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尚处于妊娠期的人员应在孕期结束后完成全部待体检项目,并及时将体检合格证明交到溧水区教育局人事科,经审核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如逾期未交(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认定机构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并同时注销教师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25-57213271

  附件1.2023年溧水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三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个人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