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简称“沪”或“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地处东经120°52... 上海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 会计继续教育

上海长宁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上海市财政厅(http://czj.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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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教育方式

  上海长宁会计继续教育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财政厅(http://czj.sh.gov.cn/),“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即可报名,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

2.继续教育对象

  上海长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需要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

3.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上海长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员取得并在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继续教育报名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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