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延安中考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将通过延安市考试招生管理系统统一集中组织录取,按照“成绩优先、服从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底线控制、录满为止”的原则,依据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特长生提前录取,定向生、统招生统一录取,并同步公布录取结果。
(一)特长生录取。依照学校报送的特长生预录取名单,根据普通高中特长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招录。未填报特长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作为特长生录取。
(二)定向生录取。对符合定向生资格和达到志愿填报学校定向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其所在初中生源学校填报同类志愿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定向生指标,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统招生录取。根据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依次录取。
录取报到与学籍管理
录取结束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登录延安市考试招生管理系统(http://124.116.27.122:8084/)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和《录取卡》并发给各录取学校。各普通高中须将加盖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并组织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录取卡》作为新生注册学籍的依据,按照要求粘贴至《陕西省延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册》规定位置。经录取学校、县级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核实通过后,在学籍系统完成学籍接续,并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纸质学籍档案。
无故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其他普通高中不得录取该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在规定的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经学校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保留其入学资格。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经核实,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其普通高中学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高中阶段在籍;高中阶段已毕业、结业(肄业);属于学校违规招生取得学籍。
点击进入:2023年陕西延安中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