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5号)精神,我局组织了2023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经网上申请、资格审查、体检、现场确认、政审等程序,同意认定梁文常等917位同志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杨叶清等166位同志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何培龙1位同志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3年7月31日至8月11日工作日时间(周六、周日不上班)。
二、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79号(地址:亿上国际汽车城1号楼,港北区金港大道西环立交桥向西200米处),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775-4568392,申请人凭身份证或户口簿(代领者请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
2.邮政快递:依托邮政平台寄递,请申报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app.jszg.edu.cn/)个人账户主动查询本人证书号码进行核验。相关事宜请联系林晓欣先生,电话:13507857500。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请及时装入本人的个人档案存放,此表遗失不补;
2.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申报人现场领证时必须出示毕业证原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0775-4573877。
附件:贵港市2023年上半年认定通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师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