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毕业后,能不能算做留学生,这要从中外合作办学定义、中外合作办学教学地点说起。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定义
根据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是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根据条例,中外合作办学需要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如果办学不在境内,不适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比如办学地点完全英国或第三国家的教育项目或教育活动,不能称作中外合作办学。
二、中外合作办学教学地点
教育部批准的大部分的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在国内进行教学,学生不出国,中外双方老师在国内进行教学。个别的项目需要出国学习一定时间。在国内教学时,中方课由中方院校或外部导师进行授课。外方课,外方教授在开课时来到中国进行教学,或者长驻中国。完全在国内进行学习的,与留学生没有关联;涉及出国学习的,有从几天到数月不等。如果有少量或者一定比例以下的国外学习过程,是中外合作办学,不算作留学生。综上,中外合作办学全部或大部分教学地点在国内,学生不出国的或者出国时间一两周的,不算做留学生,不享受留学生待遇。
虽然大多数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毕业后不算留学生,但是这种学生不出国,节省大笔出国留学费用。国内在职学习对于工作人士十分友好,不必辞去工作进行学习。毕业颁发的国外高校学位证书与出国留学学习取得学位证书完全相同,可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做学历学位认证。认证后,具有学历学位双证效力。效力等同于统招双证研究生,在积分落户、职称评定、升学求职时均可助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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