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惠州市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8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3年7月31日至8月11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惠州考生的举报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受理。(电话:0752-2872708)
附件: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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