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26日9:00至17:00。
资格复审地点: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楼410室(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二段371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生信息表》及其他岗位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出具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复审,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若按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签订服务协议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招募资格
(四)资格复审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如因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拟招募人数3倍时,面试正常进行。
4.如招募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招募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安排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
本公告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7410296。
附件:洪雅县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