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录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为避免大班额现象产生,从2023年起,我市各批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如出现中招考试成绩相同,则根据“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如出现“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根据“物理”“化学”两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舞阳、临颍两县教育局负责本县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
普通高中录取分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和本地招生录取。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以上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本地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市提前批次:本批次为部分高中招收的特长生。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5日一16日。自今年起,市区特长生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舞阳县、临颍县的特长生测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市、县教育局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专业报名人数、专业测试成绩等确定专业成绩合格人员,经公示无误后,将专业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录入“高中招生平台”,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本批次志愿。此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漯河实验高级中学的“春蕾班”停止招生。
普通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9-30日(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2.普通中专
普通中专分五年一贯制高职(简称“五年制”,学制5年)、“3+2”分段制高职(简称“3+2”,学制3+2年),小中专(学制3年)、大中专(学制1至2年)。“五年制”和“3+2”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中招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及以上毕业生。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三年以上)的考生。
大、小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负责,相关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五年制和“3+2”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3.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录取由学校负责。10月31日前,通过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完成招生;11月20日前,完成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籍备案,并导入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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