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和长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十不准”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坚持公平公正。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信息,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3.学校在教育局的统筹管理与指导下,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规定,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1000人,设20个教学班。
三、招生区域
铁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公主大街以北;铁北雄鹰路以西。
另加四个自然村:高家岗,獾子洞,向华,孤榆树。
四、招生对象
具有应届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五、录取批次及要求
1、具有公主岭六中学区内户籍和房产证(购房合同)并实际居住的学生,祖孙同住要在一个户口簿上并实际居住。
2、具有公主岭市市区户籍,在六中学区内有房产证(购房合同)并实际居住的学生,祖孙同住要在一个户口簿上并实际居住。
3、具有公主岭市户籍,在六中学区内有房产证(购房合同)并实际居住的学生,祖孙同住要在一个户口簿上,且持有学区内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或在学区内辖区派出所登记的学生,方可报名。
4、户籍为外市县,公主岭市区小学就读,在六中学区内有居住证同时具有学区内房产证(购房合同)并实际居住的学生,方可报名。
5、具有公主岭六中学区内户籍,在六中学区内租房并实际居住,且持有学区内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或在学区内辖区派出所登记的学生,方可报名。
6、具有公主岭市区户籍,公主岭市区小学就读,在六中学区内租房并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且持有学区内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或在学区内辖区派出所登记的学生,方可报名。
7、具有公主岭市户籍,公主岭市区小学就读,在六中学区内租房并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且持有学区内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或在学区内辖区派出所登记的学生,方可报名。
8、户籍为外市县,公主岭市区小学就读,具有六中学区内居住证,在学区内租房并实际居住。
9、具有公主岭市区户籍,公主岭市区小学就读,在六中学区内租房并实际居住的学生,按在辖区派出所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10、具有公主岭市户籍,公主岭市区小学就读,在六中学区内租房并实际居住的学生,按在辖区派出所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11、户籍为外市县,外市县小学毕业,有六中学区内居住证同时具有学区内房产证(购房合同)并实际居住的学生,方可报名。
按以上批次依次录取,达到招生计划时停止招生。
六、招生工作流程
7月17日六中招生方案上报教育局,获批准后开始实施;
7月19日至8月18日公布招生方案;
7月26日至7月28日启动网上报名;
电脑端报名地址:http://gzlzs.soarinfo.cn
手机报名地址:http://gzlzs.soarinfo.cn/app/html/index.aspx
7月29日至8月2日报名审核确认;
8月5日至8月7日学校对未及时参加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学生现场启动二次报名工作;
8月7日向教育局提交超计划的学生名单,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分流工作;
8月10日至8月11日教育局审核确认;
8月12至8月14日下达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
*六中已经整体搬迁至老一中,到校验证地址在原老一中校址。
七、工作说明
1.招生录取依据“就近入学”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对户籍(居住证)和房产证进行审核,保障本学区内适龄少年入学。如果两证不一致,具有市区户籍(居住证)的基础上以现实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准。
2.住房没下来房照的需出示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和水电费、天然气、取暖费的有效票据。房产证抵押银行的需要出示抵押证明和购房合同。六中学区动迁的需提供动迁办动迁原件。
3.在六中学区内租房,实际居住且随迁理由充分的学生,按派出所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4.到校交相关证件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水、电、天然气、取暖费票据原件。
5.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教育局依据学生的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配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6.双胞胎可使用双胞胎中一个孩子信息进行分班,另一孩子共享分班结果。有意愿通过方式进行分班的双胞胎,在分班前需向学校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不再受理。
六中咨询电话:6275305;13843429766
监督举报电话:627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