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21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录取工作管理
(一)组织领导。成立贵港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中招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和协调,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的新生录取和审批工作。市中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中招办”,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职责分工。市中招领导小组负责公布全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的录取最低控制等级,审批全市各高中学校的新生名单;划定填报志愿的录取最低控制等级,面向招生区域内的各初中学校及考生公布。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定辖区内非示范性高中录取细则,划定填报志愿的录取最低控制等级。
二、成绩公布与查询
(一)成绩公布
1.考生总成绩。包括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包括听力共12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学科笔试、实验考查(物理实验15分、化学实验15分)、体育考试成绩(70分)、地理(100分)和生物(100分)考试成绩按30%折分、照顾加分等以A+、A、B+、B、C+、C、D、E八个等级呈现,不公布考生笔试原始分数。
2.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包括历史)等六个学科成绩分别以A+、A、B+、B、C+、C、D、E八个等级呈现,不公布考生的原始分数。
3.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仍按照《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贵港市“初中学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教办〔2019〕195号)的规定执行,由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以等级呈现,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二)成绩查询
从7月13日起,考生可以查询个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查询方式有:
1.在贵港市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公众号为:贵港市招生考试院,考生准考证上有公众号的二维码图标、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密码)。
2.登录贵港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填报志愿系统(https://www.ggzhaoyuan.com)进行查询。
3.拨打咨询电话查询,中考成绩查询电话:16883002。
4.手机用户编辑短信【GFGG+准考证号】发送到106211002。编辑短信时,查询指令、准考证号间为连续输入,无“+”“【”“】”等符号,字母请使用大写字母。信息费1.5元/条,通信费按照现行资费标准收取。
三、填报志愿与录取
(一)填报志愿方式
填报志愿有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时段内自主选择:
1.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连接互联网电脑上自行操作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2.回到就读初中学校在老师指导下通过电脑登录网上志愿填报平台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分两阶段填报。
填报志愿时间:7月15日8:00开始至7月17日18:00结束。考生在填报志愿系统(https://www.ggzhaoyuan.com)填报志愿。
1.在本市参加中考的考生按户籍所在地报读招生区域与本人户籍一致的普通高中;外来人员子女(非贵港市户籍)在贵港市参加中考的,不受户籍限制,与流入地的户籍考生同等对待。民族班只面向农村少数民族考生招生。
2.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的方式,按照统一的招生时间开展录取工作。考生只能选择高中或中职系列进行填报志愿,不能两个兼报。高中录取最低成绩等级线公布后,考生根据自己的总成绩等级填报志愿。报读市内中等职业学校或与我市企业签订有订单班的市外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生可以在志愿系统报名,往届生和未参加中考的学生直接到意愿就读学校报名。
3.考生达到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除特长生外)录取最低等级分数线的可根据不同批次上线等级要求填报志愿,同一批次(第一批次除外)最多可填报2所学校,且在同一批次中不得重复填报同一所学校。报读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或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的特长生实行单志愿,只允许填报一所学校(体育特长生须有全市体育特长生统测成绩,艺术特长生须有报考该招生学校特长生术科专业测试成绩)。
4.填报非示范性公办高中以及民办高中的考生要充分了解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地点、办学水平、收费标准以后,结合个人实际,理性填报志愿,选择就读学校。报读非示范性公办高中的可以填报2所学校,报读民办高中的只允许填报1所学校。
各初中学校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密码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确保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各初中学校、班主任和老师在中考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收集考生的准考证,凡发现强迫截留学生志愿密码、准考证以及欺骗代填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录取原则、依据和区分办法
1.录取原则:坚持“双向选择、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录取依据: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3.录取区分办法:按考生总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区分,在总成绩等级相同的情况下按学科成绩等级区分。
(1)如遇总成绩等级相同,优先录取高等级学科数目较多的考生。
(2)如遇总成绩等级相同、高等级的学科数目也相同,先录取次一等级学科数目较多的考生,依此类推。
(3)如遇总成绩等级相同、同等级的科目数量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先后次序按高等级优先的原则录取。
(4)如遇总成绩和学科等级完全相同,则按考生原始总分高低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定向生根据各初中学校定向生指标和招生学校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等级线择优录取。如出现某初中学校上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等级线人数少于分配得到的指标时,将剩余的定向生指标收回加入普通生录取指标。
5.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班录取办法:贵港市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班不设置单独志愿,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在上线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广西民族高中在我市招录的民族班单独设置志愿,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上线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
6.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在学校特长生录取最低双控制线(术科成绩线和中考总成绩等级线)上线考生中,按照学校招收特长生的类别、计划,根据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贵港市高级中学特长生总成绩最低控制等级为A(单科6A);桂平市浔州高级中学、市江南中学、市达开高级中学、桂平市第一中学特长生总成绩最低控制等级为B+;市民族中学、覃塘区高级中学、港北区高级中学、港南中学、桂平市第三中学特长生总成绩最低控制等级为B。艺术科技术科成绩为各县(市、区)教育局或招生学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成绩,各县(市、区)教育局或招生学校组织术科专项测试后,将考生测试成绩在测试现场公布,并公示满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分管领导或招生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0日前报“市中招办”,作为特长生录取术科成绩依据,术科划线另行公布。如双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剩余指标收回加入该校普通生录取指标。
7.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办法:普通生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上线考生中,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四)录取批次及顺序
1.第一批。贵港市高级中学。先录取特长生、民族班考生,再录取定向生,最后录取普通生。
2.第二批。桂平市浔州高级中学、平南县中学、市江南中学、市达开高级中学、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按特长生、民族班、定向生、普通生顺序录取。
3.第三批。其他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民族班、定向生、普通生,新江南实验中学和大将高级中学(原大将国际学校、自治区示范高中)、西江高中(自治区特色高中)参照同类公办高中收费招生的学生。
4.第四批。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包括民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学校招生范围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民办高中根据本办法自主确定录取细则,在学校招生范围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录取。
5.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不分批次。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包括第一、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的考生)中录取。
(五)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时加分按《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号)执行。各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组织全体考生认真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有关内容,明确加分项目、分值和条件。考生根据本人实际及意愿选择是否报读户籍所在县(市、区)域外普通高中。
四、录取审批时间安排
录取审批:7月20-26日,各学校录取审批安排由“市中招办”另行通知。
五、录取工作的监督
(一)设立监督机构。市、县(市、区)纪委监委驻市、县(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兼任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负责受理群众对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以及电话举报,及时查处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实行公示制度和备案制度。各高中将录取新生名单在校内分类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示范性高中录取新生名单由市中招办统一在贵港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并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三)公布举报电话。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学校公布录取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招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为:0775-4573029(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75-4573176(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点击查看)
1.贵港市2023年各普通高中学校代码及名称
2.贵港市2023年各中等职业学校代码及名称
贵港市教育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