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中考工作安排,中考成绩将于7月1日零时公布,成绩公布后,由市、县招生委员会负责中考成绩查询、成绩复核、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智慧沧州”小程序点击“入学报名”进入“沧州市中考录取服务平台”查询成绩。成绩公布后将在沧州市教育局和“沧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主城区“中考一分一档”。各县(市、区)“中考一分一档”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公布。
二、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复核成绩的,主城区考生须在7月1日上午返校填写“成绩复核表”(附件1),由考生所在学校加盖公章后于7月1日下午14:30前统一将“成绩复核表”交到市教育考试院中考部,届时考试院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成绩复核,并于17:00前公布成绩复核结果。
各县(市、区)考生查分工作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
三、填报志愿
所有考生请仔细阅读填报志愿说明,必须按录取批次认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1.7月1日8:00—7月2日16:00考生登录“智慧沧州”小程序点击“入学报名”进入“沧州市中考录取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2.志愿批次说明
2023年中考志愿分五个批次: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1)提前批
3+4本科;沧州市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培养院校: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只有吴桥、孟村、献县的考生可以填报,且考生必须是本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第一批
各县(市、区)第一批:本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
主城区第一批:沧州市第一中学、沧州市第二中学、沧州市第三中学、沧州外国语学校及沧州市第一中学、沧州市第二中学的特长生志愿。
考生可在本批次任选1-4所学校进行填报(填报特长生志愿的考生必须是该校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
(3)第二批
各县(市、区)第二批:本县(市、区)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本县(市、区)民办高中学校,在本县有招生计划的县域外市域内民办高中学校。
主城区第二批:沧州市第五中学、沧州市民族中学、沧州市第十一中学、沧州市运河区颐和中学、沧州市运河区星河艺术中学(全部招收艺术特长生),在主城区有招生计划的主城区外民办高中学校及沧州市民族中学、沧州市第十一中学、沧州市运河区星河艺术中学的特长生志愿。(填报特长生志愿的考生必须是该校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
考生可在本批次任选1-3所学校填报。
其中民办高中的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在沧州市教育局查询。
(4)第三批
沧州市市属职业院校。包括市属的5年制高职、“3+2”高职、普通中专学校,填报时要选择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考生可参照《2023年沧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填报。
(5)第四批
省属、外省、外市职业院校。为省部属、外省市属、市属跨市招生的“3+2”高职、5年制高职、5年制联合培养、普通中专,填报时要选择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考生可参照《2023年沧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填报。
四、录取
录取顺序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每个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严格按录取批次录取,每一批次录取后,考生信息都在数据库中做了录取标记,就不能参加其它批次的录取了。对于报考的中高职志愿,先对我市第三批中高职进行录取,再进行第四批其他院校录取。
1.提前批志愿录取说明
此志愿为单项志愿填报,即考生如果填报,只能选择列表中的一个志愿。(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3+4”本科为我省推出的“三年中专+四年本科”学制的院校,省考试院按照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体育共630分)确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考生被录取后则不再参加下一批次高中志愿的录取。达到招生计划数则不再录取,填报时要选择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
沧州市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根据沧教师[2023]2号文,相关县按招生计划的1.5倍,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下一批次高中志愿的录取。
2.第一、二批志愿录取说明
(1)采取平行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到志愿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如果第一批次落选,并且下一批次填报了志愿,则会在下一批次中继续参与录取。
(2)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录取按考生志愿和核定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划出录取参考线。在录取控制线上按分配的指标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可降50分(含50分)录取,对降分后仍不能完成统招生分配指标的,该初中学校指标收回,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各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方式可参照执行。录取对象为每所初中学校内具备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对有转学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和具备我市户籍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不占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成绩达到所填报志愿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可以被志愿学校录取。
(3)一般高中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统招录取。
(4)第一、第二两个批次实行分阶段录取,即第一批次
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批次的录取。
3.第三、四批志愿录取说明
此类志愿考生可以在每个批次填报一个志愿,即考生可以在每批次选择一所学校和一个专业。最终依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特别提醒
1、“3+2”“3+4”贯通培养学生转段淘汰率原则上不低于5%,5年一贯制贯通培养学生也有相应的淘汰机制,考生合格者方可转段或升学,未参加转段或考试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转段。“3+4”转段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普通高考、高职单招、对口升学等形式的录取。
2、考生要认真阅读《须知》内容,招生录取工作信息以市、县两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信息为准,切勿轻信个别学校、社会招生机构和非法中介的,给考生学业带来影响。如有不明事宜请向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附件3)
附件:
1.成绩复核表
2.沧州市中考招生录取服务平台学生及家长志愿填报使用说明书
3.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30日
附:成绩复核表
成绩复核表
说明:1、每生限查两科
2、成绩复核只对试卷的错登、漏登、漏判和核分错误部分予以更正。
3、分数不符原因由考试院工作人员填写。
附件2
沧州市中考招生录取服务平台
学生及家长志愿填报使用说明书
沧州市中考招生录取平台,通过智慧沧州小程序进入后,点击“入学报名”,进入
点击进入中考招生录取服务平台,并选择“用户登录”。
沧州市中考招生录取平台登录后,请点击进入“志愿填报”环节。
志愿填报主要分为五个批次。分别为:提前批,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和第四批次。
所有批次所有志愿均不能为空,如果不需要填报,请直接选择该志愿“不填报”项。
提前批:可填写一个志愿,可填报“3+4”类院校和免费师范生,此类院校志愿填报时,需要选择院校名称和要填报的专业。
第一批次:填写四个平行志愿,可填报省级示范性高中。
如参加了省级示范性高中特长生的提前测试,并成绩合格者,也可在本批次填报省级示范类高中特长生志愿。
请根据考生真实意愿,有序填报该批次志愿,有志愿不想填报,请选择“不填报”。
第二批次:填写三个平行志愿,可填报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如参加了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的提前测试,并成绩合格者,也可在本批次填报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
凡填报民办高中志愿,请家长先了解意向民办高中的收费情况后,再进行该校志愿的填报。
民办高中志愿中会提示该学校计划中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情况。
请根据考生真实意愿,有序填报该批次志愿,有志愿不想填报,请选择“不填报”。
第三批次:填写一个志愿,可填报市属“3+2”高职专科及中专院校。
请特别关注该学校的学制情况,同一学校不同专业可能学制不同。
本批次需要填报院校名称和要填报的专业。
第四批次:填写一个志愿,可填报外省或外市“3+2”高职专科及中专院校。
请特别关注该学校的学制情况,同一学校不同专业可能学制不同。
本批次需要填报院校名称和要填报的专业。
所有志愿填报完成后,请务必请核实并确认自己所填报的志愿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核实后完成后,务必再次点击“确认”。
二次确认后才算提交完成。
提交完成后,建议家长或学生再次查看下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以保证准确无误。
志愿填报特别注意:
1.所有志愿必须全部填报完整,不想填报志愿的可以选择不填报,整体志愿内容保证不缺不漏。
2.填报民办高校的,务必家长先了解意向民办高中的收费情况后,再进行该校志愿的填报。以免后期带来不必要的问题。
3.填报完成后,再次弹出核实确认页面,并做二次确认完成提交。提交完成建议再次查看志愿情况,检查确认自己的志愿填报信息已经提交成功。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