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就武汉市组织参加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事项
1.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武汉市的人员方可在武汉市内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务安排、收费标准、违纪违规处理等均按照鄂人社考〔2023〕9号文件(见附件1)规定执行。
2.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3.报名及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4.身份、学历、学位在线自动核查需24小时方可完成,报考人员应提前24小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5.考生选择承诺制报考可直接在网上进行报名。不适用或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事项的报考者,实行在线人工核查报名资格。
二、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9∶00-7月13日20∶00
2.网上注册核验时间
2023年7月3日9∶00-7月14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7月3日9∶00-7月15日18∶00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9月4日9∶00-9月10日14∶00
5.考试时间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需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核
1.注册核查分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
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间隔1天后,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本次报名不设现场人工核查,请考生尽量选择承诺制报考,按网报流程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核查。
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考生请上传报名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2.在“网报平台”报名,地市选择为“湖北省武汉市”的考生资格审核及咨询电话为:
网上审核咨询时间及电话为:027-83330852(7月3—7月14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3.湖北省省直考区负责湖北省内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考生,在“网报平台”报名,地市选择为“湖北省省直考区”的考生,资格审核及咨询电话为:
省直人事考试机构及审核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附件2):(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报考人员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手机号码有变化,请及时更新。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它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他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需在报名结束前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报考人员,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武汉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领取。
8.请报考人员尽量选择承诺制报考,按网报流程进行报名。如有问题请致电相应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微信公众号。各市州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详见报名表。
附件:1.《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23〕9号)
附件:2.湖北省各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武汉市人事考试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