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切实做好全州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黔南州教育局印发了《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中考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方式,高中招生录取等事宜。
具体内容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方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中考)实行“两考合一”(以下简称“中考”),所有考试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中考总分为750分,即: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文科综合130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70分)、体育与健康50分。
(三)相关时间安排。2023年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时间统一(6月24日-26日),7月5日-7日统一发布全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信息和招生简章,7月8日公布考试成绩,7月9日-11日考生填报志愿,7月12日-18日开展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其中,中考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严格落实招生计划
各县(市)、都匀一中均要严格执行经州教育局核定并报省教育厅审批后下达的招生计划、范围和方式,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招生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再调整。要根据核准的学校办学规模,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师资水平以及往年招生计划落实情况等因素,认真推动落实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每班不得出现超过55人及以上大班额,持续巩固全州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化解成果。全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按属地招生,各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所在县(市)招生,除经州教育局报省教育厅批准的跨区域招生外,全州普通高中(含民办)一律不得跨市(州)招生。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一)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全州各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2023年招生简章,由州教育局审查后统一发布,及时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具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方式、收费情况、志愿填报、咨询方式、招生结果、监督举报平台等,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管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招收未经州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录取的考生,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三)严格规范特殊群体招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回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要对初中阶段在外省就读,高中阶段在本省就读的学生实行清单管理,杜绝以升学为目的的“高考移民”行为。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2023年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工作。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个严禁”。切实加强招生全过程管理,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三)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本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读,努力争取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支持,特别是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