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考对象
全市2020级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往届初中毕业生;2021级初中二年级学生(生物、地理)。
二、考试办法
(一)考试及考查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开设的其他科目,同时将安全、禁毒、防艾知识纳入相关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内容。
(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采取闭卷方式,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3科,统一标准,分县(区)统一组织现场检测。
3.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科目考查采取闭卷方式,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试组织办法。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7科集中统一考试。
2.体育考试成绩满分60分,总分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考试按照《雅安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办法》执行。
3.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按《雅安市2016年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理化实验操作科目考试办法》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4.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初二年级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分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实验操作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标准(考试方案另文下发)。纸笔考试成绩占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10%。初二年级地理学业水平考试为纸笔考试。
(四)考试时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科目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16、17、18日。体育、物理及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于5月15日前完成。初二年级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于6月15日至本学年末集中考试前完成。
(五)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分值。
(六)阅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集中统一考试实行网上阅卷。
三、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一)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主要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参考学生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动手能力和公共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记录等资料及考查科目成绩,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评价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A等:优秀;B等:良好;C等:合格;D等:不合格)呈现,不得事先确定等级比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学生毕业评价及呈现方式
(一)学生毕业评价。学生毕业评价由各门学科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构成。学科课程考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成绩和生物、地理等其他考查科目成绩。学生毕业评价采用等级呈现方式,不得以分数形式呈现或公布。
(二)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学生各学科成绩评价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等级评定标准由市教科院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制定下达。学科考试成绩评价为“不及格”者,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命题、考试、评卷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三)学生毕业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系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C等及以上方能毕业。
2.学生毕业评价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学科成绩经补考后仍有3门以上(含3门)不及格者,或综合素质评价D等者,学业评价为不合格,不得颁发毕业证书,可颁发结业证书。
五、教育优待政策
(一)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录取。我市少数民族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可享受以下加分录取:
1.石棉县、宝兴县、汉源县和荥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2.其他非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经本人申请,县(区)教育局审查批准,加5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凡申请少数民族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向所在学校或报名点提交本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二)军人子女考生优待政策。依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和《雅安市教育局雅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雅安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政〔2023〕69号)要求,凡申请军人子女中考教育优待的考生,应于4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雅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三)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优待政策。在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的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的子女,且户籍地或居住地在雅安市的,申请中考教育优待统一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和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号)和《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的通知》(雅疫指发〔2020〕26号)文件要求执行,并于4月30日之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雅安市卫健委。
(四)巩固拓展教育精准扶贫录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21〕245号)要求,今年将继续对已脱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未达到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调档线的考生,安排专项计划招生。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今年参加中考且愿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2.考生的考试成绩须达到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考生须填报报名时所在县(区)的普通高中;4.考生须有所在县(区)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
六、升学录取依据、升学成绩计算及呈现方式
(一)升学录取依据。升学录取标准由两部分构成: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二)升学录取成绩计算。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学生的升学总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组成。
(三)升学录取必要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升学录取必要条件。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B等以上者方能录取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新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C等以上方能录取为其他普通高中新生。
(四)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定向招生。雅安中学、名山中学、汉源一中、雨城二中、天全中学5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50%的招生计划实行均衡定向招生(具体方案另文下发)。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
(一)今年全市中考实行看分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填报志愿时间、办法按《雅安市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南》(市考试院另文下发)执行。凡经雅安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录取的普通高中新生不得申请退档换录;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县(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务必以领导小组录取名册为依据审核普通高中新生学籍。
(二)按照《四川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从2025年起,享受民族地区加分的考生资格条件需满足“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内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三个条件。其中,实际就读必须在学籍所在中学,如学籍和实际就读不在户籍地,但仍在实施县范围,也可享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