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优美
新乡市第十一中学坐落在凤泉区的中心地带,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占地3468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教学楼、科技试验楼、办公楼、图书楼、体艺楼,交相辉映;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络中心、微机室、语音室、多功能报告厅、学生公寓、餐厅,设备齐全;绿色长廊、仿古亭、人工湖,喷泉、点缀其间。一年四季,景致不断,一天之际,书声琅琅。
二、成绩斐然
新乡市第十一中学是新乡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完全中学,是新乡市首批命名的市级示范性高中,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学校。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教学成绩斐然,连续荣获新乡市教育局颁发的初中教学成绩突出贡献奖、高中教学成绩突出贡献奖。学校先后获得和谐校园、河南省首批“五育”并举实验学校、河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省级园林单位、省级绿色学校、省级卫生学校、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省级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省级家长学校示范性学校、市级示范性学校、新乡市基础教育教学先进学校、新乡市高中教育教学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教职工190人,49个教学班,学生2900余人,中学高级教师49人,中学一级教师63人,省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62人,在职教师中研究生48人,为教学质量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办学特色
在“双减”促“双升”的理念下,我校以“根植艺术素养,培育时代新人”为主题,以“五育融合”“以美育人”为目标,以美术、音乐、文学、书法等为抓手,尊重教育科学规律,全面优化育人体系,打造出富有我校特色的多领域、多层次的“立体美育”的育人新样态,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校园和谐之美,以美育人,与美同行。我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秉承“学生多元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将“初中办强,高中办优,体艺办出特色”作为学校的办学目标,立足于“五育并举”的办学策略,即德守善、智求真、体健魄、美循心、劳育志,旨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学生崇善、求真、健魄、达美、尚劳的素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四、合作办学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4月4日上午,凤泉区教体局与新乡市第十一中学合作办学签约仪式成功举行。新乡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绍彬,凤泉区区委副书记刘勋、区政协主席张长顺、区政府副区长许艳伟,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长虹,耿黄镇党委书记张保海,新乡市第十一中学校长郭树海、党支部书记赵金桥、副校长赵国斌及新乡市第二十三中学班子成员参加了签约仪式。
凤泉区教体局将区属新乡市第二十三中学改扩建为寄宿制学校,总投入约3000万元,增设教学楼、学生宿舍、操场及其它教学辅助用房。新乡市第二十三中学将更名为新乡市第十一中学北校区,委托新乡市第十一中学办学,全权管理。届时,耿黄镇“三张门”“三鲁堡”等村、卫北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等地的学生将在家门口享受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
学校将派出优秀的管理团队,超过50%的优秀教师,采用与十一中本部同样的办学特色,同样的发展活力,质量评价一体化,资源配置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学校将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为凤泉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五、多彩活动
学校每年举办艺术节和体育节,上半年为艺术节,以迎五四、庆五一大型文艺汇演、大型毕业典礼为基点,举办各种各样的文化教育活动,如校园诗会,十八岁成人礼,经典古文诵读活动,“走近名著”课外阅读活动,校园诗会,师生摄影比赛,学生素描展,硬笔书法展等,下半年为体育节,以运动会为基点,组织排球赛,篮球节,跳绳,拔河等活动。开展课前诵读活动,各年级根据学生特点选择课前诵读内容,让学生走进艺术,净化心灵,得到真善美的熏染。
六、学区范围
团结大道以东,新中大道以西,云龙大道以南(原两泉路),区府路以北居民子女(原新乡市第26中学区除外;新建小区为统筹学区);尚介村区府路以南尚介村居民子女;小黄屯村原居民子女;大黄屯村居民子女;建材社区居民子女;李士屯、五陵村、金灯寺村居民子女(与凤泉区实验学校共有学区)。
七、招生安排
(一)报名登记对象
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含公租房)相一致(人户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二)报名登记须知
1.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为方便我校学区内广大学生和家长朋友及时了解招生信息,请关注“新乡市第十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校的招生信息和动态。
2.具体报名登记安排
(1)7月21日、22日、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组织符合条件的学区生家长报到。
(2)7月21日:大黄屯、小黄屯、尙介,何屯、杨九屯这五个村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报到。
(3)7月22日:学区内其余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报到。
(4)报到时请家长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学籍表、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2023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学生报名登记时,家长须持以下证明和相关证件到校:
(1)《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和复印件;
(2)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监护人、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3)学生及其监护人居住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拆迁原地安置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请将以上材料装入两个带拉链的透明文件袋,原件和复印件分开装,封面右上角写上入学学生的姓名、性别、联系电话。
注意: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将暂时留存,待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退回原件。请注意:如核实证件造假,将不予录取。
2.7月26-28日,组织入户家访,请保持手机畅通,家中有人。
3.8月25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4.咨询电话:
赵校长:13938736364
肖主任:1590301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