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市区外小学就读学生,指小学阶段在南宁市市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含乡镇,下同)外就读,初中需回南宁市市区公办初中就读的本市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在南宁市市区。
二、报名材料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以上材料请带上原件及1份复印件,验原件后复印件需留存。
3.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家长自行联系子女现就读小学打印提供)。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居住证》上“居住地住址”应与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以上材料请带上原件及1份复印件,验原件后复印件需留存。
5.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家长自行联系子女现就读小学打印提供)。
三、报名流程
(一)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1日24:00,家长用手机扫码网络填报学生报名信息。
(二)2023年6月10日至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家长按照网络填报信息成功后预约的时间段,带齐相关报名材料到约定的现场审核点审核材料和确认报名信息。各城区、开发区现场审核点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2023年7月6日、7日,家长到现场审核点领取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AB卡),领取时需出示学生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
(四)2023年7月8日、9日,家长带学生到AB卡指定的初中临时报名点报名,需带齐相关报名材料。
(五)2023年7月中下旬,家长带学生到指定的临时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具体时间以初中临时报名点通知为准)。
如家长因故无法到现场审核材料,可委托亲友代为办理,受委托人除报名相关材料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委托书、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
四、网络填报入口及操作指南
家长可扫描“网络填报扫码入口”二维码进行网络填报信息。填报操作详阅《网络填报操作指南》。
五、南宁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
兴宁区教育局3290957,江南区教育局4887965,青秀区教育局5826379,西乡塘区教育局2802396,邕宁区教育局4724851,良庆区教育局4505255,高新区教育局5816845,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4950793,南宁市教育局2807209、2807230。
附件:2023年南宁市市区各城区、开发区“市区外小学就读学生”回市区小升初报名安排表
原文标题:2023年南宁市市区外小学就读学生回市区小升初报名须知
文章来源:http://jy.nanning.gov.cn/xxgk/fdzdgknr/zsks_14129/xxczzs/t5603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