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生志愿填报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2023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生志愿填报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式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简化中考招录程序,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现就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报名,录取批次,录取规则、志愿填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等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2023年中考报名
所有考生需填写《2023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表(八年级、九年级)》(八年级学生填写附件1_1),(九年级学生填写附件1_2),将信息表信息录入中考报名系统。
(一)特长生报名
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须在中考报名阶段认定,在中考报名系统标识为“特长生”,在中考报名系统标识为“特长生”的考生,在志愿填报中可填报特长生志愿。考生自由选择是否报考特长生,并填写《2023年河池市中考报考特长生汇总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均衡生报名
符合报考本辖区均衡生的考生须在中考报名阶段认定,在中考报名系统标识为“均衡生”,在中考报名系统标识为“均衡生”的考生,在志愿填报中可填报本辖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生志愿。均衡生身份由各县(区)教育局认定审核,并填写《2023年河池市中考符合报考辖区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均衡生资格汇总表》(附件3)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建档立卡脱贫户生报名
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包括2014年、2015年退出户)须在中考报名阶段认定,在中考报名系统标识为“建档立卡脱贫户生”,在中考报名系统标识为“建档立卡脱贫户生”的考生,在志愿填报中可填报“建档立卡脱贫户生”志愿。建档立卡脱贫户生身份由各县(区)教育局审核,并填写《2023年河池市中考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考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民族生
1.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具体招录方案另文通知)。
2.我市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民族生不单独招录,从符合民族生条件的普通生、均衡生、建档立卡脱贫户生、特长生中择优产生(具体招录方案另文通知)。
(五)普通生报名
符合2023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普通生。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批次
2023年我市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分五批次进行。
提前批:招收民族生、均衡生、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特长生。
(一)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在河池招收民族生;
(二)13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均衡生(13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别是:河池高中、河池市第二高中、宜州一中、宜州高中、罗城高中、环江高中、南丹高中、天峨高中、东兰高中、巴马高中、凤山高中、都安高中、大化高中);
(三)河池市第二高中、河池市民族高中等普通高中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
(四)河池高中、河池市民族高中等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第一批:河池高中录取普通生。
第二批:除河池高中外的12所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录取普通生(12所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是:河池市第二高中、宜州一中、宜州高中、罗城高中、环江高中、南丹高中、天峨高中、东兰高中、巴马高中、凤山高中、都安高中、大化高中)。
第三批:除河池高中外的12所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录取普通生(河池市第二高中录取金城江区考生)。
第四批:12所一般普通高中面向辖区录取普通生(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河池市桂宜高中面向全市录取普通生。河池市民族高中面向金城江区招生)(12所一般普通高中是: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河池市桂宜高中、宜州实验高中、宜州区红卫学校、宜州区山谷高中、罗城第二高中、环江第二高中、南丹第二高中、东兰综合高中、都安第二高中、都安瑶族中学、大化第二中学)。
三、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2023年所有考生均需网上填报志愿,各高中学校网上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另文通知)。
考生填报志愿网址:(另文通知)。
考生在市教育局公布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成绩等级和分数后,通过互联网上登陆“河池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填报前,考生需分清录取阶段和批次、录取对象,要对应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方式:在《2023年河池市中考普通高中志愿网上填报表》(附件7)的纸质草表上填写草稿后,必须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考生在任何一台已经联网的电脑或者手机均可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随时可以更改自己的志愿,只要点击确认提交,系统提示填报成功就完成保存最新志愿。
考生注意记住自己的账号密码,如有考生忘记密码,通过第一次登录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后重置密码。
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公室按照五个录取批次顺序依次出档录取,上一个批次录取结束后才进入下一阶段录取。
如有学校按照划定的分数线未录满,经批准后可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各阶段批次出档录取顺序为:市直高中--宜州--罗城--环江--南丹--天峨--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
提前批按照民族生→均衡生→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特长生顺序录取。特长生按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一般高中特长生顺序录取。考生同时填报上述几种类别的,以最先的录取类别为准。
在各录取批次出档录取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各高中学校录取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不得缺席。
录取规则:
(一)提前批:按照民族生→均衡生→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特长生顺序录取。考生同时填报上述几种类别的,以最先的录取类别为准。
1.报考民族生
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三所学校民族生需在网上填报志愿。志愿表设置3个填报框。志愿一: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生志愿。报考条件:(另文通知)。志愿二: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生志愿。报考条件:(另文通知)。志愿三: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生志愿。报考条件:(另文通知)。
录取顺序:按照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顺序出档录取。考生符合三所学校报考条件且同时填报三所学校志愿的,以最先录取学校为准。
2.报考均衡生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对象是学校服务区内初中学校在籍考生,考生实际在服务区内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不含服务区外的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认定为符合报考均衡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河池高中均衡生志愿和除河池高中外的12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生志愿。河池高中面向全市162所初中录取均衡生,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面向金城江区录取均衡生,其他11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录取均衡生。
录取顺序:按照河池高中→除河池高中外的12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顺序出档录取。
3.报考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
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指经2015年入户调查(包括2014年、2015年退出户),在扶贫部门建立有贫困户档案,初中学校在籍考生。已脱贫的退出户子女可享受建档立卡脱贫户待遇,需在中考报名认定。在中考报名系统认定为建档立卡脱贫户生的考生可填报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志愿。
录取顺序:
(1)按照河池高中→除河池高中外的12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2所普通高中顺序出档录取。
(2)按照市直高中--宜州--罗城--环江--南丹--天峨--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顺序出档录取。
4.报考特长生
中考报名阶段在毕业学校报名特长生,中考报名系统中标志为特长生的考生,需参加由招生普通高中学校组织的体育或者艺术专业测试,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将考生专业测试术科成绩录入中考报名系统,同时填写《2023年河池市中考普通高中特长生预录取名册表》(附件5)报辖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直属高中直接报市教育局)。被招生普通高中学校预录的特长生须在网上填报预录学校志愿,中考文化分和特长测试术科分均达到招生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总分2高低顺序出档择优录取。
录取顺序:
(1)按照河池高中→除河池高中外的12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2所普通高中顺序出档录取。
(2)按照市直高中--宜州--罗城--环江--南丹--天峨--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顺序出档录取。
5.报考普通生
参加2023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择优录取。
录取顺序:
(1)按照河池高中→除河池高中外的12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2所普通高中顺序出档录取。
(2)按照市直高中--宜州--罗城--环江--南丹--天峨--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顺序出档录取。
志愿填报
(一)提前批
1.民族生
(1)志愿设置。志愿表设3个填报框。
(2)录取对象: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三所学校民族生需在网上填报志愿。志愿表设置3个填报框。志愿一: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生志愿。报考条件:(另文通知)。志愿二: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生志愿。报考条件:(另文通知)。志愿三: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生志愿。报考条件:(另文通知)。
(3)填报志愿要求。有报考意愿的考生要填报网上志愿。
(4)录取顺序:按照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顺序录取。
(5)录取方式。先按县(区)指标分县(区)录取,若个别县(区)录取计划不能完成,则将剩余指标改为面向全市录取。
2.均衡生
(1)河池高中均衡生
①志愿设置。志愿表设1个填报框。
②录取对象:报考河池高中均衡生需在网上填报志愿。志愿表设置1个填报框。报考条件:中考报名系统中认定为符合报考均衡生资格考生。
③填报志愿要求。有报考意愿的考生要填报网上志愿。
④录取方式。先按指标分配到162所初中学校,若录取计划指标不能完成,则将剩余指标改为面向全市普通生录取。
(2)除河池高中外的12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生
①志愿设置。志愿表设2个填报框。宜州区有2所示范高中,宜州区考生可同时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其他县(区)考生只能填报第一志愿。
a.第一志愿:12所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之一。录取对象:面向本县(区)录取均衡生(河池市第二高中面向金城江区录取均衡生)。
b.第二志愿:宜州区第一中学或者宜州区高中,两者选一。录取对象:面向宜州区录取均衡生。
②填报志愿要求。有报考意愿的考生必须填报网上志愿。中考报名系统中认定为符合报考均衡生资格考生。考生准考证号为本县(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区)对应的示范高中志愿,准考证号非本辖区的考生不能填报。
③录取方式。各县(区)教育局将5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本辖区初中学校,同时填写《2023年除河池高中外的12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录辖区初中学校均衡生人数统计表》(附件6),报市教育局备案。普通高中学校搜索第一志愿出档录取,宜州区两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若第一志愿录不满,则在第二志愿搜索出档录取。
2.建档立卡脱贫生
(1)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脱贫生
①志愿设置。志愿表设2个填报框。宜州区有2所示范高中,宜州区考生可同时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其他县(区)考生只能填报第一志愿。
a.第一志愿:12所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之一。录取对象:面向本县(区)录取建档立卡脱贫生(河池市第二高中面向金城江区录取建档立卡脱贫生)。
b.第二志愿:宜州区第一中学或者宜州区高中,两者选一。录取对象:面向宜州区录取建档立卡脱贫生。
②填报志愿要求。有报考意愿的考生必须填报网上志愿。考生准考证号为本县(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区)对应的示范高中志愿,准考证号非本辖区的考生不能填报。
③录取方式。先录取第一志愿,宜州区两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若第一志愿录不满,则在第二志愿搜索出档录取。
(2)一般普通高中脱贫生
①志愿设置。志愿表设3个填报框。宜州区有3所一般普通高中,宜州区考生可同时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都安县有2所一般普通高中,都安县考生可同时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其他县(区)考生只能填报第一志愿。
a.第一志愿:12所一般普通高中之一。录取对象:面向本县(区)录取建档立卡脱贫生(河池市民族高中面向金城江区录取建档立卡脱贫生)。
b.第二志愿:宜州区红卫学校、宜州区实验高中、宜州山谷高中,三者选一。录取对象:面向宜州区录取建档立卡脱贫生。都安县第二高中、都安县瑶族中学,二者选一。录取对象:面向都安县录取建档立卡脱贫生。
c.第三志愿:宜州区红卫学校、宜州区实验高中、宜州山谷高中,三者选一。录取对象:面向宜州区录取建档立卡脱贫生。
②填报志愿要求。有报考意愿的考生必须填报网上志愿。考生准考证号为本县(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区)对应的一般普通高中志愿,准考证号非本辖区的考生不能填报。
③录取方式。先录取第一志愿,宜州区三所一般普通高中和都安县二所一般普通高中若第一志愿录不满,则在第二志愿搜索出档录取。宜州区三所一般普通高中若第一、二志愿录不满,则在第三志愿搜索出档录取。
2.特长生
(1)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
①志愿设置。志愿表设2个填报框。河池高中和12所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均面相全市考生录取特长生。
a.第一志愿:河池高中和12所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之一。录取对象:面向全市录取特长生。
b.第二志愿:河池高中和12所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之一。录取对象:面向全市录取特长生。
②填报志愿要求。有报考意愿且取得报考普通高中预录的考生必须网上填报预录学校志愿。中考文化分和特长测试术分均达到招录高中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总分高低顺序出档择优录取。
③录取方式。先录取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录不满,则在第二志愿搜索出档录取。
(2)一般高中特长生
①志愿设置。志愿表设2个填报框。12所一般高中均面向全市考生录取特长生。
a.第一志愿:12所一般普通高中之一。录取对象:面向全市录取特长生。
b.第二志愿:12所一般普通高中之一。录取对象:面向全市录取特长生。
②填报志愿要求。有报考意愿且取得报考普通高中预录的考生必须网上填报预录学校志愿。中考文化分和特长测试术分均达到招录高中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总分高低顺序出档择优录取。
③录取方式。先录取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录不满,则在第二志愿搜索出档录取。
(二)第一批:河池高中批。
1.志愿设置。志愿表设1个填报框。
录取对象:全市考生。
2.填报志愿要求。有报考意愿的普通生要填报网上志愿。
3.录取方式。先按县(区)指标分县(区)录取,若个别县(区)录取计划不能完成,则将剩余指标改为面向全市录取。
(三)第二批:除河池高中外的12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录取批。
1.志愿设置。志愿表设2个填报框,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
(1)第一志愿:12所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之一。录取对象:面向全市录取普通生,指标不分到县(区)。
(2)第二志愿:12所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之一。录取对象:面向全市录取普通生,指标不分到县(区)。
2.填报志愿要求。有报考意愿的考生必须填报网上志愿。
3.录取方式。先录取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录不满,则在第二志愿搜索出档录取。
(四)第三批:除河池高中外的12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录取批。
1.志愿设置。志愿表设2个填报框。宜州区有2所示范高中,宜州区考生可同时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其他县(区)考生只能填报第一志愿。
(1)第一志愿:12所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之一。录取对象:面向本县(区)录取普通生(河池市第二高中面向金城江区录取普通生)。
(2)第二志愿:宜州区第一中学或者宜州区高中,两者选一。录取对象:面向宜州区录取普通生。
2.填报志愿要求。有报考意愿的考生必须填报网上志愿。考生准考证号为本县(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区)对应的示范高中志愿,准考证号非本辖区的考生不能填报。
3.录取方式。先录取第一志愿,宜州区两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若第一志愿录不满,则在第二志愿搜索出档录取。
(五)第四批:河池市第三高中、河池桂宜高中、12所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校区)录取普通生批。
1.志愿设置。志愿表设4个填报框。
(1)面向全市录取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河池市桂宜高中两所学校。录取对象:全市考生。
(2)面向辖区录取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在河池市民族高中(河池市民族高中录取金城江区考生)、宜州区实验高中、宜州山谷高中、宜州红卫学校、罗城县第二高中、环江县第二高中、南丹县第二高中、东兰县综合高中、都安县第二高中、都安县瑶族中学、大化县第二中学(东校区)、大化县第二中学(西校区)等12所公办民办一般普通高中(校区)之一填报。录取对象:12所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校区)辖区考生。
2.填报志愿要求。有报考意愿的考生必须填报网上志愿。面向辖区录取的普通高中,准考证号非本辖区的考生不能填报录取。
3.录取方式。按照报考学校先从第一志愿搜索出档、不足部分从第二志愿搜索出档。
四、备注及附加说明
该方案为2023年中考报名、志愿填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规则的总体方案,新增的普通高中参照此方案实施,具体实施细则将在中考报名、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的对应时间点前另文通知。
附件:1.2023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表(八年级、九年级)
2.2023年河池市中考报考特长生汇总表
3.2023年河池市中考符合报考辖区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均衡生资格汇总表
4.2023年河池市中考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考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5.2023年河池市中考普通高中特长生预录取名册表
6.2023年河池市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招收本辖区初中学校均衡生名额分配表
7.2023年河池市中考普通高中志愿网上填报表
原文标题: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生志愿填报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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