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测试人数:2023年4月23日500人。
二、时间安排及地点:
1.报名入口开放时间:2023年4月13-15日(4月13日上午10:00开放报名入口,接受考生报名,报满为止。)
2.缴费时间:2023年4月17—18日(9:00-11:00;15:00-16: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否则作弃考处理。
缴费地点: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新阳校区大门旁培训报名处(南宁市新阳路北一里19号)。
3.测试时间:2023年04月23日上午250人;下午250人
测试地点: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新阳校区C栋教学楼(南宁市新阳北一里19号)
三.报名对象:我市测试站只接受具有南宁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社会人员(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材料或居住证),不接受在校学生报名,请在校学生参加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的测试。
四、报名事项
本站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登录在线报名页面https://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入口选择“广西”。额满为止,不接受线下及电话报名。
(一)注册报名流程。
1.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https://bm.cltt.org/(请使用谷歌浏览器)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请务必仔细核对所填信息。如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不能参加测试的,测试费不予退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标准、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文件不超过1M,像素为390×567,格式为jpg,不得使用生活照、美颜照、自拍照。(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
3.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在线报名页面,按要求报名、选择考试场次,并仔细核对报名信息。考生上传材料说明:
(1)本市户籍考生需上传身份证;
(2)非本市户籍考生需上传:南宁市居住证、单位工作证明(请注明单位办公地址)、社区证明等任意一项。
4.本站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采用网络公开报名的方式,请广大考生自行网上报名,切勿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报名,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费用及缴费方式:
1.测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字〔2004〕164号)规定收取,为50元/人次。
2.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系统提示时间登陆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查询”栏,根据审核意见,并再次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缴费地点领取《缴款书》后到工商银行缴费,并将缴费回单交回。(特别提示:开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不得通过网上银行直接转款至非税专户或不使用缴款书的直接转账缴款方式。缴款人到银行缴款完成后,银行返回盖银行印章的缴款书第一联,缴款人凭第一联回单交换第四联,即可完成整个缴款业务。可由他人代为到现场缴费。
3.根据教育部考试有关规定,考生缴费成功即视为考生已确认所填报信息准确,完成本次考试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能更改原有任何信息,请考生在缴费前务必再次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准确。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证书信息错误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在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在“准考证打印”栏查看考试相关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生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七、参测要求
1.测试当天,考生须佩戴口罩,持《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测试,考生须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准时报到,迟到将做弃考处理。
2.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候考时须保持间距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交流。除身份确认及在考场测试期间可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测试结束后,尽快离开,避免在测试场所逗留。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及《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文件要求,我站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普通话水平测试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请广大考生认真备考,并提前了解测试时第四题具体操作方法。
4.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测试管理部门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
八、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1.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统一发布,考生可在完成测试的40个工作日后(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登陆http://www.cltt.org/#/webHome查询成绩。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中第十五条所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测试,使用新版纸质证书,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再由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到我站后,方能向考生核发。请考生关注测试站的证书领取通知。
九、其他事项
1.如上述测试安排因疫情形势出现变化需要改期的,属不可抗力因素,考生需服从改期安排,具体日期以我站通知为准。
2.以上内容请考生仔细阅读,如因个人原因误报、误缴费,导致最终无法参加测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所缴费用不退。
3.如有疑问,可在周一至周五行政班时间咨询:0771-2435295、2636129(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南宁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3年4月6日
原文标题:南宁市普通话测试站2023年4月测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bm.cltt.org/#/help-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