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盘锦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盘教发〔2017〕29号)、《盘锦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盘教发〔2021〕12号)和《关于2023年辽宁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学考试时间的通知》(辽教通〔2023〕48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考体育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78号)等文件内容,结合盘锦实际,现将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九年级(2020级)
(一)考试及考查科目
1.考试科目。
纸笔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
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化学。
听力口语测试:外语。
上机考试: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音乐终结性评价、美术终结性评价、信息技术。
现场实测:体育与健康九年级终结性测试。
2.考查科目。
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九年级终结性评价。
(二)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
4月10日—14日: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音乐终结性评价、美术终结性评价、信息技术。
4月26日: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5月4日—12日:体育与健康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测试。
5月22日—26日:物理实验操作考试、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6月2日前:体育与健康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测试成绩上报。
6月13日:物理实验操作考试补考、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补考。
6月28日—29日:语文、物理和化学(纸笔考试)、数学、外语(纸笔考试)、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开卷考试)。
2.考查科目。
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于4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结果表达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科目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1.语文150分(汉字书写考试赋分不低于3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笔试100分+人机对话20分),物化综合120分(笔试100分+实验操作20分,笔试100分中物理60分、化学40分,实验操作20分中物理、化学各10分),体育与健康60分(七年级过程性评价10分,八年级过程性评价10分,九年级终结性评价40分)。
2.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生物学40分(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依据2022年4月14日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取消2022年中考部分科目测试的通知》,所有学生该项考试成绩不计分。
3.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以“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
(四)成绩使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1.语文、数学、外语、物化综合、体育与健康,以实际得分计入中考成绩总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以原始分的50%计入中考成绩总分。
2.对于未参加盘锦市2022年地理、生物学纸笔考试的考生,需参加全省2023年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学纸笔考试,各学科纸笔考试成绩按原始分×(2022年纸笔总分/2023年纸笔总分)×50%计入中考成绩总分。
3.所有普通高中录取时,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考核结果均需达到合格。
(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
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大项毕业评价结果中有三项及以上为C等级或一项为D等级的学生,不能报考盘锦市高级中学、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身心健康”项为A等级的学生,准予报考体育类特长生;“艺术素养”项为A等级的学生,准予报考艺术类特长生。
(六)相关说明
1.体育与健康现场实测由各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市教育局将另行制定印发考试方案。
2.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音乐终结性评价、美术终结性评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成绩经主管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上报至市招考办,考试及上报工作于4月底前全部完成。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于4月28日前全部完成。
4.在外省市就读的盘锦户籍考生报名参加盘锦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盘锦市出生(即身份证号码的前四位为“2111”);
(2)能够提供初中毕业生学籍相关证明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并经现就读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参加盘锦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二、八年级(2021级)
(一)考试及考查科目
1.考试科目。
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笔试30分+实验操作10分)。
2.考查科目。
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八年级过程性评价。
(二)考试时间
4月24日—28日: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
6月12日—25日:体育与健康八年级过程性评价测试。
6月13日: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补考。
6月27日:地理、生物学纸笔考试(同场合卷、开卷)。
7月5日前:体育与健康八年级过程性评价测试成绩上报。
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八年级过程性评价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七年级(2022级)
6月12日—25日:体育与健康七年级过程性评价测试。
7月5日前:体育与健康七年级过程性评价测试成绩上报。
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七年级过程性评价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
因疫情防控等不可预知原因或省教育厅下发最新要求,市教育局将及时进行调整并下发通知。
附件:2023年盘锦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时间安排.xls
盘锦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0日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盘锦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s://jyj.panjin.gov.cn/2023_03/31_14/content-407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