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内人考函〔2023〕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资格审查、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方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考生报名时需特别注意选择审核点,在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报名的考生,选择审核点为内蒙古包头市。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报考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9:00—4月6日24:00;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4月6日、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8日24:00;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23日—5月28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7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8日
上午9:00-11:3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通过网上审核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核。对于符合免试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报名表、工作证明,在内蒙古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406房间)进行现场人工审核。
四、考试报名其他事项
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查看具体报名事项详情。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