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上调最低工资标准……11月1日,新的一月已翻开篇章,同时,一批新规也“悄然上市”。有哪些涉及税收民生的新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今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11月1日,该法将正式施行。
重要提醒!2021年第四季薪税师报名中,考还没报名的请抓紧时间,顺利报名的考生可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会及时提醒大家2021年第四季度各地薪税师考试时间提醒,抓紧时间预定吧!
该法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对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以及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标准。
针对“大数据杀熟”,该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专款专用,让农民工工资更有保证
人社部联合住建部、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将自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应降低存储比例,降幅不低于50%;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此外,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前2年内,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发生工资拖欠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应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
同时,规定明确工资保证金只能用于清偿欠薪,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也不得无故查封、冻结或划拨。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11月起可缓缴税款
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
其中,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实现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依法特别申请全部缓税。
缓税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
另外,为纾解煤电、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对其今年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预计缓税总额170亿元左右。
北京:外埠车辆禁入二环内,进京证扩至全市域
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11月1日开始实施。
《通告》将需办理进京通行证的车辆行驶范围由六环(不含)以内、通州区全域扩大至全市域,禁止不符合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外省区市机动车通行北京市行政区域道路。
北京将对进京通行证采取分类管理。其中,不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通州区全域道路的,办理六环外进京通行证,不限制办证次数及时限;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
《通告》规定,综合考虑路网承载能力和优化出行结构,将持有进京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车辆禁行区域由二环(含)内主干路扩大至二环(含)内全域。
辽宁:沈阳等11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11月1日起,辽宁省沈阳、抚顺、本溪、丹东、辽阳、铁岭等11个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作出上调。
具体标准为:月最低工资一档标准为1910元,二档标准为1710元,三档标准为1580元,四档标准为1420元;小时最低工资一档标准为19.2元,二档标准为17.2元,三档标准为15.9元,四档标准为14.3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以沈阳为例,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由1810元调整为1910元,沈阳市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由1540元调整为1640元。
以上内容是薪税师:11月多项重磅新规开始施行,事关工资、纳税、个人信息保护……小编会及时为广大考生上传薪税师二级考试报考指南、备考指导等,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即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