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关于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档案在县人才中心托管的卫考考生:
按照2022年1月25日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安排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收取卫考纸质审核资料,请各考生抓紧时间及时报送材料至县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安排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1月26日)至2022年1月29日中午12点前提交资料至蓝田县人才服务中心(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无法于1月29日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可于2022年2月7日-2月10日提交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本部分提及的用于资格审核的申报表及证件复印件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提交。证件类原件经县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后现场退还个人,初次报考初级(士)职称且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2021年度在西安考点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通过人员:
1.考生申报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2021年度成绩单或准考证复印件1份。
(二)其他正常报考考生:
1、考生申报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用于报考的毕业证、学位证(硕士及以上必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博士、硕士报考中级,或本科学历按规培条件报考中级,须提供规培证原件、复印件1份;
5、现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申报临床、口腔、中医、公卫、护理类专业的考生,还需要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6、制式聘任证明表原件;
7、在非公立医疗机构从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符合陕人社发(2020)12号规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享受政策优惠的,还需提交一式三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原件及本单位公示材料(注明公示结果、公示形式、公示内容,及是否同意申报)。
三、延期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已报考但前期错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延期确认工作上级暂未确定,相关考生可先提交资料到蓝田县人才服务中心,下一步将严格按市卫健委安排开展工作。
四、防疫要求
到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的考生,须严格落实市县防疫工作各项规定,全程佩戴口罩、扫码、测温后进入大厅,间隔一米线排队提交资料。
咨询电话:029-8273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