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是国家土地管理行政当局为加强土地管理,要求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土地权益:经认可后记载于专设薄册的法律行为;是国家管理土地和确定地权的一项重要措施。在中国分两种... 土地登记
51、某市政府依王某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市国土房管局对王某房屋的错误登记,并责令市国土房管局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登记。市国土房管局拒不执行该行政复议决定,王某有权采取( )。A.申请市政府强制执行B.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要求市政府责令市国土房管局限期履行D.对市国土房管局不作为再次申请行政复议答案:C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据此,王某有权要求该案的复议机关—市政府责令市国土房管局限期履行。52、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财产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查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对于查封决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 )。 A.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请人就赔偿问题另行申请复议B.解除查封的同时决定被申请人赔偿相应的损失C.解除查封的同时就损失问题进行调解D.解除查封的同时要求申请人增加关于赔偿的复议申请答案:B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据此,张某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应当在撤销查封决定的同时,责令税务局赔偿因查封决定给张某造成的财产损失。5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法律对于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没有特殊规定,则申请人应当在下列( )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A.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十日内B.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C.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十日内D.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答案:B 解析:行政相对人应当在知道相应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提出复议申请,法律规定超过60天的无效。54、行政诉讼中,原告对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定之日起(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A.10 B.12 C.15 D.20答案:A 解析:原告对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55、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 )为被告。A.该行政机关B.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C.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和该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答案:A 解析: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56、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调解,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能把调解作为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但可以把调解作为结案的方式B.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调解是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但不能把调解作为结案方式C.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D.行政赔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答案:C 解析:不适用调解原则。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既不能把调解作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也不能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一种方式。调解的前提是当事人对双方所发生争议的标的具有处分权,即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标的,可以互谅互让,互相妥协,可以退让或者放弃。《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57、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 )。A.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B.要求原审人民法院改判C.裁定撤销原判决D.依法改判答案:D解析:依法改判。即二审人民法院通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确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确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变一审判决。58、某县土地管理局批准了黄某的建房申请。黄某的房子建好后,县水利局认为系违章建筑,责令限期拆除。黄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以县水利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黄某的起诉后,对于县土地管理局在诉讼中的地位应当( )。A.应通知县土地管理局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B.应当追加县土地管理局为被告,并通知其参加诉讼C.应当通知县土地管理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D.应当通知县土地管理局以证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可能成为第三人的主要有:1)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受害人;2)在由行政机关对著作权、专利权、房地产及各种资源的确权案件中主张权利者;3)作出互相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两个行政机关,其中超越职权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59、某县工商局与物价局在联合执法检查时对甲企业共同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来该行为因缺乏事实根据被人民法院撤销。甲企业于是申请国家赔偿,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企业有权要求县工商局承担全部赔偿义务B.甲企业无权要求县物价局承担全部赔偿义务C.甲企业要求县工商局承担赔偿义务的,县工商局应当先予赔偿D.甲企业可以同时向共同的赔偿义务机关县工商局和物价局要求赔偿 答案:B 解析: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实施致害行为时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该机关必须受理。因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方面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金额大小如何分配,由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在致害行为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大小协商解决。60、治安联防队员甲夜间巡逻,将在街上游逛的公民乙带进联防办公室询问,并将其殴打致伤,乙某所受的损失由( )赔偿。A.由甲自行负责B.由乙自行负责C.由乙所在单位负责赔偿D.在国家赔偿后,应向甲追偿答案:D 解析: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或通过网络收集整理并发布。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