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3·21”爆炸事故深思
“3月21日14点48分,位于江苏盐城市响水县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波及周边16家企业、居民区和幼儿园。这次事故造成78人死亡。据了解,当地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类似事故了,2007年11月27日,该园区另一家化工企业在重氮盐出产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多次违规被地方政府处罚,多次被要求整改,其中一次被查出有十三项违规,被责令停产整顿,但该公司领导抱有侥幸心理,在利益面前,拿安全做赌注,拿工人生命当儿戏,继续我行我素,是导致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发生这次事故也是必然的结果。
距离“3·21”响水爆炸事故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但其影响之恶劣、伤亡人数之多、社会反响之强烈,至今让人心有余悸。2018年全年我国发生化工爆炸事故共28起、死亡82人。而2019年不到4个月时间里,由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引发的“3·21”响水爆炸事故,截至3月25日统计的78人遇难人数已接近去年的总数。
自天津8.12爆炸事故后,大家的反应是“震惊”,调查组当时认定该起事故为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涉及事故的责任人也难逃被追责,天津瑞海公司董事长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缓;副董事长、总经理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判处无期徒刑;其余直接责任人包括副总经理、安保部长、财务总监、董事、业务员、办公室主任等均被判处三到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响水爆炸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中,它会留给我们什么呢?是几十个家庭的悲伤,抑或是若干人锒铛入狱,或者是再来一波安全大检查?如果只是停留在这些层面,我们还会有下一起“响水爆炸”,甚至可能每年或者隔几年就会遇到一次。
政府包括高层领导人重视安全和抓安全的决心和力度可谓前所未有,似已使出了浑身解数,但为什么这样的灾难性事故没有杜绝呢?从这几年国家领导人的批示、不断推出的各种法规以及各级政府官员所面临的压力,政府对生产安全的重视不言而喻,也可谓殚精竭力了。而且,似乎政府的招数都快用尽了,化工行业的安全状况却仍不尽人意。在这里企业肯定是主体责任最大的,其次是监管责任,包括行业监管、综合监管等方面,相应的责任都要去追究,这方面的程序已经很成熟。比如主体责任,现在是要查实际控股人到底是谁,因为其话语权非常重要。安全和效益中间存在一个平衡,这个平衡该怎么把握好是关键。有些人把利益看得太重,在安全生产投入上就怀有侥幸心理。对于安全生产投入,实际控股方有很大的话语权,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须承担很大的责任。要从源头上防范,做到预防为主。预防原则也是环境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与事后治理相比,事前预防成本要少很多,危化品企业尤其如此。安全运行是化工企业的一项核心竞争力,当下还不重视安全的化工企业肯定很难走得很远。我们很多企业安全做不好,一个核心症结是安全职责错位,认为安全就是安全部门的职责(不少企业最高管理层也有这样的误解),这种错误的认知导致很多工作难以开展下去,企业搞好安全的愿望自然会落空。
企业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明确直接管理者对安全负责,安全才能管得好。譬如,项目经理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安全的真正负责人,车间主任是这个车间安全的真正负责人,工艺装置经理是装置安全的真正负责人,维修经理是维修部门(包括维修承包商)的真正安全负责人,维修班长是这个维修班组的真正安全负责人。真正对安全负责的不是企业的安全部门,而是上面这些直接管理者。
企业安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监督这些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当然安全部门需要为执行过程提供技术和法规方面的支持。最后面这一条是安全管理部门需要做好的,但在很多中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忙于应付日常琐事,没有时间深入学习和自我提升,因而没有办法承担起专业支撑的职责。在一些规模较大的化工企业,专门配备化工过程安全工程师,正是为了建立起比较强的技术支撑能力,为项目、生产和维护维修等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专业支持。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因为疏忽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不仅会造成大量经济财产损失,更会让很多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企业的自律、相关部门的监管、社会的监督等各方力量都要充分发挥出来,时时刻刻将安全生产这个弦绷起来,将隐患杜绝于萌芽中,让经济的发展更有质量,让人民的幸福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