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价化发[2015]05号
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和持证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持证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和《全国化工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15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和造价员继续教育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的验证
(一)验证范围
1、2013年签发的资格证书;
2、2013年以前签发的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应在2015年验证的人员。
(二)办理验证时应提交的资料
1、填报“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化工行业*人员考核登记表”(详见附表)一式两份。根据登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公共信息查询平台的要求,需填全表内所有栏目。
2、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包括2013年以前证书中“验证栏”的验证标识)。
3、2014年或2015年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造价员级别晋升
持证造价员晋升级别按《全国化工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可与资格证书验证同时办理或只办理升级。只办理升级时,仍需填报“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化工行业*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表内“申办项目”栏内的“升级换证”栏目内打“√”,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初级升中级条件及需报送的材料
1、持有初级资格证书已满两年或两年以上;
2、两年内独立完成的5个以上单位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首页复印件一式一份;初级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2寸照片一张。
(二)中级升高级条件及需报送的材料
1、持有中级资格证已满五年或五年以上;
2、五年内独立完成的10个以上单位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首页复印件一式一份;中级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2寸照片一张。
3、提供一份密切结合工作实践并不少于3000字的专题论文。
三、办理验证、升级时间
验证、升级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四、验证及升级费用
(一)验证费每证100元。
(二)升级*费:初级升中级每证120元,中级升高级每证200元。
(三)升级后均需重新制作专用章,制作费每枚150元;原取证未制章人员,应补制专用章。
(四)验证费、升级费、专用章制作费,可通过银行汇款或邮局汇款(1000元以下)。银行汇款:
户 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化工工程委员会
开户行:建行北京地坛支行
账 号:11001042900056000905
邮局汇款:
收款户全称:中价协化工委
地 址:北京市亚运村安慧里四区十六号楼中国化工大厦
邮 编:100723
电 话:010-84885225;010-84885096(电话带传真)
网 址:http://www.ceca-cec.org.cn
《全国化工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请在中价协化工委网站(http://www.ceca-cec.org.cn)下载查询。
五、造价员继续教育
造价员每两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化工行业造价员继续教育已纳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络继续教育系统:
(一)网络学习地址:www.ceca.org.cn(中价协),学员可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模块,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二)课程播放时间:2015年4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三)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1、2015年需参加资格验证的造价员,如继续教育学时未满,均需按照要求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2、2014年底未通过资格验证的造价员,如继续教育学时未满,需按照要求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四)报名交费:按照中价协规定,网络继续教育费每人每两年200元。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即可办理网络继续教育报名。网络继续教育由持证人单位或个人直接向网站报名,通过银行汇款交费,由网站开具发票。学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交费并索取正式发票:
1、银行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邮局汇款:
收 款 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邮局汇款单附言栏内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以及“化工造价员网络教育”。
3、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支行
账 号:100730370350010001
银行汇款单事由栏内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以及“化工造价员网络教育”。
注:学员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一般需要等2-3天方可开通学习。如需要尽快开通学习,请将汇款回单发传真(010-82330766)至北京东大正保公司确认。若邮局或银行汇款附言栏空间有限,也可发传真注明汇款详细信息。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请直接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10-82326699。
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学时课程,并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附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化工行业*人员考核登记表 附件下载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